第一百三十四章 三塊錢換八百萬(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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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了,那些懂些法律的人真的傻了。

這兩條法律,完全是針對他們啊!

先說第一條,和平區內的保險公司,收購了其他保險公司的話,就會自動把對方的合同,轉成自己等價的合同。

這條內容,單看是沒什麼問題的。

畢竟每個區域都有些不同的法律,為了避免麻煩和糾紛,有些公司就會轉變合同,而有些區域也有相關法律支持,規定必須轉換適合自己區域的合同。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同一份合同,兩個區域內,稅率可能不一樣,一個要交百分之十,一個要交百分之二十。

那這樣話,就隻能把調整定價了,讓兩個區域內的合同價格不一樣。

但這問題又來了,區域和區域之間並未隔開,人家想去哪兒就去哪,在你這裏簽合同貴了,那我就去隔壁區域,反正都是同一家公司。

這樣一來,扯皮的事情就多了。

於是,有些區域就出台了相關法律,比如,被收購合同的合同,都自動替換為母公司的合同。

這樣一來,雖然這些合同產生的稅,也要交給母公司的區域了,但節省了很多麻煩。

至於稅的問題,那些區域內的官員們倒也無所謂,反正他們都是輪換的,過一段時間就走了,穩定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換合同其實算是比較常見的情況。

隻是,保險行業是一個新興的行業,關於這方麵的法律不能少吧,隻能說幾乎沒有。

也沒人想到,杜克會來這麼一招!

但,僅僅是換合同的話,倒也不至於讓大家震驚,甚至是驚慌失色。

畢竟大不了耍個賴什麼的,什麼叫法不責眾啊?

這就是。

可是,如果有第二條法律就不一樣了。

第二條,在和平區內進行騙保的行為,最高死刑!

這條法律。才是露出了真正的獠牙!

好家夥,騙保最高死刑?

這還讓不讓人玩了?

天盾安保公司的合同,大家都有所耳聞,那一條一條的條款,能把你看暈。

可以說是目前曙光城最嚴格,最詳細的合同,沒有之一!

他們手裏的合同,如果都換成了這種,那還怎麼騙保?

不,現在已經不是騙保的問題了,而是這個天盾安保公司會不會追究的問題了。

在天盾安保公司內,除了繁瑣的合同出名,還有一樣也很出名,那就是他們的事故調查小隊。

據說,天盾安保公司的事故調查小隊內,都是經驗豐富的退休警官、退休城防軍,退休荒野小隊成員,甚至還有覺醒者!

不客氣地說,他們的事故調查小隊,比某些警視廳都牛嗶。

號稱沒有他們查不出來的情況,你是意外受傷,還是主動騙保,人家都能差的清清楚楚!

上次,不就是他們查出了那個煉鋼廠,是因為年久失修導致鍋爐爆炸,並不是什麼操作失誤的嗎。

然後這支事故調查小隊就一夜成名了。

被這群人盯上,他們騙保的事情,根本是瞞不住的!

他們現在在和平區,合同又自動換成了天盾安保公司的合同,可以說,如果找到他們騙保的證據,那他們就徹底死定了!

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這兩條法律是二十天前都通過了的!

那時候,他們還沒開始騙保呢,並沒有任何官司纏身,這法律顯然是生效的!

這明顯是早有預謀的啊!

騙保人群中,有小部分人直接傻了,包括這次行動的始作俑者那些人。

他們已經打了退堂鼓,甚至恨不得現在就溜。

但一看到周圍那些拿著槍的壯漢和警官,他們根本沒有逃跑的機會。

這要是敢跑,仿佛就是在告訴他們:來打我啊!

完了,真的完了!

這些人頓時如喪考妣。

現在已經不是能不能騙到賠償金的問題,而是他們能不能順利回去……

不過也有不少人暫時沒想通這些,隻是兩個看不太懂的區域法律而已,能有整個曙光城的法律大?

市政廳總部都不敢對他們如何,僅憑你一個商人,就想讓他們屈服?

不可能!絕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