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邁出商標申請的第一步(2 / 2)

順道在下麵寫出一句俗卻可以形成記憶的廣告語:香飄飄。

坐完這一切,林意就坐在窗戶下,等著約定的對象到來。

“歡迎光臨,先生,請問你要點些什麼?”

“哦,我有預約。”

話間,一位西裝革履的瘦削男子視線朝著店裏搜尋著。

林意舉起手,示意自己的存在。

“你是,電話裏的林先生?”

侯律師看著窗戶下過分年輕的臉龐,有些不可思議的來到麵前坐下。

“和我一樣,一杯咖啡”,林意打發走服務生,然後繼續道:“是的,如在電話裏所言的,我需要找您申請一下商標,這一商標事關接下來連鎖門店的品牌。所以,才找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參與到商標申請的過程裏,彌補申請流程中手續認識的不足,也好增強今後這一商標在現實裏的法律效應。”

“林先生真是年少有為啊。”

聽著林意開口閉口就是“連鎖門店”,侯律師感慨著,逐漸從林意帶來的第一眼年輕感受裏疏緩過來,在他看來,改革開發這些多年下來,第一批富起來的家裏趁個富二代,也是正常的事情。

然後,又送出一記馬屁:

“難得林先生還這麼重視商標品牌。”

也不完全是馬屁了,這個時候要開家門店,大家都是看著哪家同行牌子好用,直接拿來主義不就得了麼?誰還管他什麼侵權不侵權啊。個笑話,國家層麵的知識產權戰略製定還要隔一年才會成立工作組呢。

“隻是,恕我直言,林先生你這商標注冊下來,其實也難以避免其他同行的使用。”

侯律師誠懇的提出了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

“如果隻是為了杜絕可能性的同行使用,那我就不會來找你了”,林意笑著道,“走正規的法律程序注冊該商標,我要給大對手以使用障礙,至於打鬧的使用,其實並不在意。”

侯律師恍然,他聽懂林意話裏的意思了。

商標注冊,堤防的從來都是同行大對手的模仿。

此外,從獲賠的角度看:如果隻是一個私營主複刻相同牌子掛到自家門店,即便走法律訴訟程度獲得賠償也隻是打鬧。可是,當一個大規模商家出現商標抄襲時,一旦被曝光出來,不僅口碑受損,法律之下的賠償也可不是一星半點兒了。

隻是,眼前這年輕人就這麼確定,自己設計的門店商標,就一定會被同行借鑒?

句難聽點的話,想要被抄襲,那也得看自己有沒有這份量。抄襲者也是挑剔的,不是什麼牌子貨都能被抄的。

“這是我所設計的商標。”

林意從一旁,將覆蓋在桌麵上的A4紙翻過來。

“香飄飄?”

“是的,如你所見,這是一個奶茶店的名字,我準備開一家連鎖奶茶店,統一用此做名”,林意開玩笑的語氣道,“目前為止呢,看到的人隻有我和你,所以,在商標未注冊下來之前,侯律師一定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