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成員1號目前的狀態,想要讓其擁有炸藥,必須讓其在逃離的過程之中在某處路口主動將組織準備的炸藥給帶上。
先不說既定的逃亡路線問題,如何讓犯罪成員1號心甘情願的將炸藥給帶上,這也是一件需要斟酌的問題。
讓其帶著炸藥防身嗎?又或者是告訴他,在關鍵時刻能夠利用炸藥炸開一條生路,更好的逃離警方的封鎖嗎?
這樣的理由顯得十分的牽強,並且犯罪成員1號在遇到警方警告之後,也極有可能將炸藥給扔掉以求自保。
唯一能夠讓犯罪成員1號不會扔掉包裹的辦法,那就是隱藏炸藥的屬性,並用另外的一種物品將其給掩蓋過去。
考慮到犯罪成員1號主要是通過野外途徑逃離l市,在野外留宿時必要的食物和水肯定是不可或缺的,將炸藥藏於包裹之中,才是最佳的暗度陳倉之舉。
另外,就算犯罪成員1號在獲取包裹的過程之中恰巧識破了這樣的計謀,那又能怎樣?他若是將炸彈給留在原地,隻會讓警方更快的知道他擁有炸彈的事實,對於他的威脅等級也將會定義為危險性極大的暴徒。
畢竟誰又能夠知道,犯罪成員1號到底準備了多少炸藥呢?
又或者說,在警方看來,犯罪成員1號背後的的那個龐大組織,他們到底為犯罪成員1號準備了多少炸藥呢?
利用這些炸藥,犯罪成員1號又能夠造成怎樣巨大的社會破壞性呢?
這種類似於恐怖襲擊的事件,活捉犯罪成員1號的意義肯定小於排除危險爆炸品的意義。
更何況,炸藥確實能夠在關鍵時刻用於突圍和製造混亂,在那種分秒必爭的關鍵當口,犯罪成員1號不信也得信。
思慮到這裏,一條利用炸藥讓犯罪成員1號變成危險爆恐分子的計謀便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雛形,至於具體的執行效果如何,還得看臨場的表現和反應。
犯罪首領可不會天真的認為,隻要他動動腦子,整個世界都要陪著他演戲。
生活就是生活,隨時隨地都充滿著無限可能性,運氣不一定在你的身邊,但經過合理的運作,一般的壞運氣都能夠被合理的規避掉。
可能的後手都已經被謀劃完畢,那麼當前的主要目的,也就隻有攻心二字了。
“你知道嗎,你的藏身住所已經被警方給盯上了。”
每天都在自己的出租屋裏麵焦急等待的犯罪成員1號,聽聞到桌子裏麵手機的滴滴聲,連忙將其給拿出來,可入眼的這一句話,立馬讓其心如死灰。
他真的已經被警方給盯上了,這意味著他的某些關鍵信息已經被警方給完全掌握,他曾經信誓旦旦所聲明的一切保證,現在已然變成一個笑話。
與此相對的,犯罪首領曾經對他所處環境的分析,也變成了金玉良言一般的存在。
兩者之間的強烈對比,使得犯罪成員1號隻能承認他的水平遠不及犯罪首領,這也讓他的自信和信心都產生了巨大的動搖。麵對當前的這種艱難局麵,似乎也隻能聽從於規劃能力更為縝密的犯罪首領了。
在心中的信心莫名喪失的當口,一股巨大的不安全感便迅速的充斥在犯罪成員1號的心中,讓他開始變得疑神疑鬼,就仿佛身邊的每一個人都是警方的便衣一般。
又或者,在他窗戶的對立樓層裏麵,正有拿著遠程監視設備的警察正在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
他此時就像是一隻籠中的待宰野獸,又或者就像是犯罪首領所說的那樣,他不過就是一團誘餌而已,用來獲取更大突破的誘餌。
突然陷入到惶惶不安之中的犯罪成員1號,也隻能顫顫巍巍的回應了一句:“現在他們已經布控到那一步了,我還有機會逃出來嗎?若是逃不出去,我就按照分割計劃進行,主動的坦白一些盜竊的內容。
反正我以前也有類似的案底,若是警方沒有掌握我們更多,那麼我的這個切割就是有效的。”
犯罪成員1號這種想要自首的言論看在犯罪首領的眼中,使得他的雙眼再次眯成了一個危險的弧度。
計劃了這麼久,就是不想讓犯罪成員1號跑去自首,現在他竟然還想要通過自首來自保,真是該死!
可是犯罪成員1號的這種心態,又說明他對於組織還是十分信任的,利用這樣的信任,或許背包裏藏炸藥的行為就就能執行得更加的順利。
甚至再大膽一點,直接讓其背著炸藥到處跑,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