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拍賣會買劇本第一人(1 / 3)

“據我的了解,現在國內的歌手競爭非常的強烈。”

“而且,歌壇有個大佬級別的頂流天王,頂在那裏,咱們這投資沒什麼必要吧。”

“況且,演技這種事情,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練起來的……”

“要不,就給他們報兩個小班得了。”

“實在沒必要找頂級的老師進行一對一指導,像這種頂級的,一般價格都比較昂貴,您都花在這上麵……”

價格昂貴?!

按照她以前世界的價格,私教起碼一個月有7000塊。

不行,就付雙倍的培訓費吧?!

薑黎一聽,更加堅定了。

“行!”

這公司裏的流動資金先拿出來,用在練習生們的身上。

按人頭走,一個人至少每個月能幫她花出去一萬多塊錢。

這期間,她在想想辦法。

等找到可以消耗掉老媽剛給打過來的五百萬之後,大家就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了。

她思考了一下後,又說道:“對了,包括你在內,都把工資漲一漲吧。就在原來的工資基礎上翻一倍好了。”

林夕:……

忍住!

不要吐槽!

這是你老板。

剛剛給你漲工資的老板!

“可咱們練習生,本來就沒工資!”她提醒到。

“從今天起,不就有了?”

行!

算您厲害!

林夕艱難的露出了一個專業的微笑,“好的呢,薑總。那之後送他們參加什麼節目呢?”

薑黎:……

把這個給忘記了。

你這培訓完員工,肯定不能給他們留下來自己欣賞吧?

那樣也說不過去啊,所以肯定是要給他們安排點兒工作,象征性的為公司創收一下。

可是,這個時間點……

貌似書上提到的幾個綜藝都還挺有熱度的,看得人不在少數。

這一個不小心。

萬一有人看上他倆怎麼辦?

畢竟家榮和步鴻的長相,在她看來,在這個娛樂圈應該還是能排上號的。

這要是不小心火了……

薑黎搖了搖頭。

甩掉這個可怕的念頭!

她可是要繼承家產的好不。

“先不參加節目了,先給他倆分開,唱歌的出首歌,演戲的給找個劇組吧。”然後薑黎又覺得不妥,補充道:“要那種咱們自己投資的劇組啊”。

林夕:……

咱們從來沒投資好嗎?

您忘了嗎?

咱們之前投資的劇都賠了錢,就不做投資了!

“可是薑總,咱們最近……還沒有投資的劇組啊。”林夕提醒道。

啊……

這好辦啊!

隻聽說過會賠錢的出品方,還沒聽說過找不著能賠錢的出品方。

她一拍大腿,“這還不好找?”

“去橫店!”

“那裏滿大街都是劇組,你隨便扒拉倆窮的揭不開鍋的劇組,不就行了?”

林夕:......

咱們在京市!

離橫店很遠的,好不好。

怎麼又開始說胡話了!

這個公司遲早要完。

她要不,還是先給其他公司,投一下個人簡曆吧......

*

林夕帶著文件夾,扭曲著一張臉,走出了辦公室。

而薑黎卻十分的放鬆……

甚至還開心的,哼起了最喜歡的歌曲。

她都想好了。

公司這兩個藝人,應該如何安排。

唱歌的,就給他弄一首單曲。

最好是那種沒有版權的歌曲!

她為什麼會這麼想呢?

是因為在她那個年代,尤其是七八十年代對於版權的保護相對來說都是很薄弱的。

所以......

大家時常會用一些國外的歌曲,進行改編。

這種辦法雖然不可取。

但為了賠錢嘛......

而且她了解過,這個世界對於版權還是很看重的。

一般如果是非盈利性的倒還無所謂,隻需要說一聲就好,獲取個改編權就能把歌曲進行改編了。

但是盈利性的基本上會跑過來打一下官司,要個侵權費。

薑黎打的就是這個侵權費的空子。

你想啊,出一首他國改編的歌曲。

就算火了也會因為版權問題不允許唱的,到時候出了跟沒出還不是沒什麼差別。

搞不好對方還會告她,這樣一來她就可以完美地實現虧錢了啊!

還有那個拍戲的!

這娛樂圈每天要上線多少電視劇,你們知道嗎?

反正我不知道。

但是,這憑借一個電視劇就想火起來,那是男主角才有的待遇。

她到時候在找一個啥都不行的劇組,搭配上這個演技堪憂的步鴻。

這波穩了。

那麼現在,她就需要找一首歌,來進行翻唱了。

選擇哪一首歌,比較好呢?

既然書中的世界,和種花國的背景相差不大,那不如就從霓虹國隨便挑一首吧。

雖然她出生的時候,沒趕上抗戰。

但是現在她都穿越了!

差不多背景下,她拿這幫小鬼子出出氣。

總可以吧?

*

薑黎坐在辦公室裏,查看了好多關於霓虹國的資料,盤算著到底用哪首歌合適。

當紅的歌曲肯定是不太行,正當紅那聽的人就格外多。如果她拿來用,先不說版權的問題,萬一因為這件事情,而讓大家覺得奇怪,想要微博科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