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沒有傷疤的自己,其實並不醜,即便被家裏人叫了那麼久的醜八怪。

裴姝兒拍了拍林鳳英的肩膀:“抬起頭來,我不要畏畏縮縮的護衛。”

林鳳英下意識地挺胸抬頭,林母隻覺得,自己這個醜女兒,比自己年輕的時候要好看許多。

林母看了林鳳英一眼,有些急切地問。

“你臉上的疤怎麼好了?這是遇到了哪個神醫了?”

林鳳英道:“我用的是少夫人給的祛疤膏,當時在店鋪裏賣十兩銀子一瓶,但還是被搶完了。”

林母看了看裴姝兒,又看了看林鳳英,心中有些激動。

她知道今天這女兒是帶不回去了,這麼漂亮的女兒嫁給一個老鰥夫就虧大發了。

於是,她打起了這祛疤膏的主意。

“你看,少夫人,這祛疤膏你可不可以批發給我們,我們出五兩銀子,多給我們一些。我們有商隊去荊州城的,到時候這祛疤膏可以賣出去,名聲也能打出去。”

裴姝兒看向了林母:“不賣,你也回去吧,你女兒不會跟你走的。”

說完這話,裴姝兒便拉著林鳳英離開了。

林母當即回去,將錢給退了,再一次來的時候,帶上的是一個書生。

“來,鳳英,馬秀才很不錯的,這一次去上京趕考,他一定可以考上狀元的。”

“而且,還給咱們家100兩的彩禮呢,你跟他在一起,你不會虧的。”

裴姝兒看麵前這人雖然穿的好,大抵除了是個秀才外,還是哪家有錢人家的公子。

這馬秀才在見到林鳳英的時候,就一直盯著她看,眼睛都不帶眨的。

而且麵前這個馬秀才,也是四十歲的人了。

裴姝兒都有些無語了,且不說原著中就沒有一個狀元姓馬,就是真的是這個人,那麼也沒有必要。

這就是個好色之徒,看人的眼神那是將人看進了肉裏去的,現在沉迷於林鳳英的美色,那麼今後還會有馬鳳英,張鳳英的。

隻看重美色的男人,不能跟。

裴姝兒道:“回吧,伯母。”

說完,裴姝兒又看了看守衛。

“以後若是再看到這幾人,便將人給我趕出去,千萬不要放行。”

林鳳英站在原地,裴姝兒沒有聽到身後的腳步聲,轉頭一看,就看到林鳳英正看著她流眼淚。

這個人這麼安靜,就連流眼淚都是沒有聲音的。

裴姝兒心中一酸,她走到了林鳳英麵前,笑著道:“可是我處理的有些過了?”

林鳳英搖頭,之後朝著裴姝兒跪了下來。

“少夫人,謝謝你,這麼多年來,第一次有人為我出頭。”

裴姝兒連忙將她扶起,她的手撫摸著林鳳英的手背。

“你這傷,是前次衝進敵軍救我的時候留下的吧?還有你這手心的傷口,也是被韃子攻擊的吧?”

林鳳英點頭,就看裴姝兒眉眼溫柔。

“你看,你也為我拚過命,我為你出頭,也隻是因為你值得,鳳英,你比你想象中的更好,你要自信一點。”

“沒人對你好,是因為他們眼拙,不是因為你不好,你明白嗎?”

裴姝兒說話的時候,語速很慢,眼神很柔和,林鳳英的心感覺像是被熱水泡著一樣,暖洋洋的。

她點頭的時候一滴眼淚滴了下來。

“少夫人,我知道了。”

裴姝兒點頭:“走吧,帶你在外牆散散步,時間一長,所有的傷疤都會被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