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衛拿來“軍事委員會”的“每周報告”,關卓凡打開,先看“節略”——就是目錄,一條條細細地看過,華爾指的是哪兩個案子,關卓凡便心中有數了。然後尋到該案內文所在,細細地看了起來。
第一個案子,發生在第四師第十五團,一個馮姓班長,訓練的時候,毆打一個李姓士兵,致李某肋骨斷裂,口噴鮮血。事後醫生檢查,該士兵髒器受到損害,一年半載傷愈之後,要麼退伍,要麼轉為後勤,總之,其身體狀況已不容許留在戰鬥部隊了。
這個案子,由“士兵委員會”呈報“軍事委員會”。
第二個案子,發生在第一師第三團,一個叫做馬進忠的連長,周五那一,家裏邊有人路過津,希望能見他一麵。他偷偷地溜出軍營會親,回營的時候,被糾察撞上了。如果馬進忠隻是個普通士兵,倒也罷了,不過關幾禁閉,沒什麼大不了的。可他是個連長,這下子事情就鬧大發了。
嗯?這個馬進忠的名字,怎麼好像在哪裏見過似的?
關卓凡看完了,合上了卷宗,平靜地問道:“怎麼?‘軍事委員會’對這兩個案子的處置,有什麼爭議嗎?”
華爾道:“有,並且很大。先第一個案子。這個案子主要的爭議有兩個,第一個——‘士兵委員會’有沒有權力呈報此案?”
前文過,“士兵委員會”並不是一個具體的機構,而是對“士兵委員”這個群體的一個泛稱。每個班的士兵自行推舉出一個“士兵代表”,每個連的“士兵代表”自行推舉出一個“士兵委員”,組成“士兵委員會”。
“士兵委員會”除了召開以團為單位、由團首長主持的“季度工作會議”和“年度總結動員大會”外,本身並不會議,具體工作方式為:每一個“士兵委員”聯絡本連“士兵代表”,了解情況,然後每月一次,越過連、營、團、師一切層級,向“軍事委員會”直接“彙報工作”。
彙報內容,就是兩項:
第一,在訓練和作戰之外,長官有沒有虐打士兵?
第二,長官有沒有克扣士兵的糧餉被服夥食?
其他事項,原則上不予受理。
“士兵委員”彙報事項,“軍事委員會”寫成“節略”,附在呈遞給委員長的“每周報
告”之後。“士兵委員”雖然多達數百,但彙報事項有“實質內容”——即出現“長官虐打士兵、克扣糧餉”的情形是很少的;如果有,文書會做出特別標注,一目了然。所以,關委員長雖在百忙之中,也不會看不過來。
關卓凡翻開了“附錄”的“士兵委員會每月彙報節略”,找了到“第四師第十五團”,果然。
看完了,他點了點頭,道:“這個案子,發生在訓練期間,所以才會有這個爭議?”
華爾也點了點頭,道:“是的。第二個爭議,亦同此有關。雖然我軍明令禁止虐打士
兵,但既然此案發生在訓練期間,有人便,爵帥也過的,‘訓練的時候,有的兵笨一點,有的兵懶一點,急起來踹兩腳,在所難免’,若是隻許長官動嘴,不許長官動手,那些‘刺兒頭’不服管教,還如何帶兵?因此,此事不便深究。”
關卓凡“哼”了一聲:“這句話,我還真是過。”
華爾道:“事後調查,李某訓練的時候,確有不聽指揮、頂撞班長的情節,且不是一次兩次了。”
頓了一頓,繼續道:“有意思的是,這個案子,‘軍事委員會’幾個委員中,薑德主張嚴懲,伊克桑和白齊文主張輕辦。”
關卓凡明白他指的“有意思”在哪裏:薑德是第四師師長,就是,“自己人”主張嚴懲,“外人”反倒主張輕辦。
“別的人什麼意見?”
“福瑞斯特是個忠厚人,我看得出來,他心裏邊是同情李某的,可這李某又確實是個不服管教的‘刺兒頭’,因此,他覺得,伊克桑、白齊文的也有道理,左右為難,隻好保持中立了;安德森——你曉得的,他沒有入中國籍,遇到這種事情,老頭兒低調得很,很少明確表達自己的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