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七章 槍聲大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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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槍管版”被命名為“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1型”,“十槍管版”為“型”,“微縮版”為“型”。↖,

命名的先後順序,對應於它們被設計製造出來的先後順序。

三種彈夾,細長的為“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供彈料鬥1號”,圓柱體的為“號”,扁圓的為“號”。

“供彈料鬥”?

關卓凡心想,加特林先生,怪不得你推銷你的“連用速射武器”的時候到處碰壁呢,“連用速射武器”的法已經夠含混不清的了,你還加上個莫名其妙的“供彈料鬥”——哪個曉得是什麼意思啊?

加特林,理論上,三種“供彈料鬥”,在三種型號的“連用速射武器”上都是可以通用的,不過,一般情況下,“供彈料鬥號”不適用於“連用速射武器型”,原因嘛,“供彈料鬥號”太大,“連用速射武器型”太,射擊的時候,槍身連續震動,不易保持平衡。

咦,三種“供彈料鬥”,在三種型號的“連用速射武器”上都是可以通用的?

這是了不起的改進!關卓凡隱約知道,原時空加特林機槍誕生之初,“供彈料鬥”和槍膛之間,各種奇葩,各種啼笑皆非,所以,收購專利的時候,他特別要求,供彈要做到“標準化”,要建立“通用模塊”。

這一點,加特林也做到了,不錯,不錯。

加特林繼續:必須指出的是。“連用速射武器型”槍管較短。射程以及精度。就比不上“1型”和“型”了。

三種型號,威力最大的,是“十槍管版”的“型”,理論射速可達每分鍾四百發。

每分鍾四百發?我……靠!

讓我算一算:

單發撞針式後膛槍,普通合格射手,一分鍾大約可以進行五次射擊。

斯潘塞連珠槍,普通合格射手,十二秒內就可以把彈倉內的七發子彈全部射出——如果不考慮精確瞄準的話。不過。並非一分鍾可以射出三十五發子彈,因為要更換彈夾,這個費點事兒。嗯,一分鍾內,一個普通合格射手,大約可以打光三個彈夾——就是,射出二十一發子彈。

那不是……一架“十槍管版”加特林機槍,趕得上八十支單發撞針式後膛槍,又或者是二十支斯潘塞連珠槍?

軒郡王不由喜動顏色。

“親王殿下,”加特林道。“我必須明,每分鍾四百發。隻是一個‘理論射速’,實際戰鬥中,不能長時間維持這個射速——不然,槍管會過熱,會發生機械故障,最嚴重的情況下,會發生炸膛事故。”

關卓凡不以為意。要“理論射速”,單發撞針式後膛槍一分鍾五發,斯潘塞連珠槍一分鍾二十發,也是“理論射速”。進彈、閉鎖、擊發、開鎖,都是力氣活,不論單發撞針式後膛槍,還是斯潘塞連珠槍,普通士兵也都無法長時間維持“理論射速”——人受不了,槍一樣受不了,也會過熱、卡殼、炸膛,各種故障。

“不過,”加特林繼續,“經過不斷的改進,‘連用速射武器’發生故障和事故的概率,已經愈來愈低了,我認為,已經處於一個可以容忍和接受的水平了。”

頓了一頓,道:“我主要在兩方麵進行了改進——”

第一,加特林機槍原先使用的子彈,是紙殼米尼彈,這不可避免地產生了火藥氣體泄露的問題,而加特林機槍特殊的送彈方式,使它的彈膛和槍膛被設計成分離的,這進一步加劇了火藥氣體的泄露。

火藥氣體泄露,除了降低子彈的速度和精度,累積到一定程度,還可能導致炸膛。為解決這個大麻煩,加特林一方麵改進閉鎖機構,一方麵“釜底抽薪”,徹底放棄紙殼彈,采用當時剛剛開發出來的金屬定裝彈。

這個思路,和斯潘塞連珠槍的設計思路,倒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隻是關卓凡聽到“金屬定裝彈”五字,不由地倒抽了一口冷氣:照加特林機槍一分鍾四百發的射速,得打掉我多少黃澄澄的銅啊!

我的銅礦在哪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