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新官製,新王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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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對於西藏的治理,是通過駐藏大臣完成的。駐藏大臣擁有西藏一切重要事務的最後決定權,但並不直接管理藏政,到底,朝廷對西藏的治理,是一種間接的治理。

這是一種低水平的治理,西藏出現了什麼問題、矛盾,必須累計到將近爆發的時候,甚至到爆發之後,才能被發現,並著手解決。就算問題最終得到解決,損失也已經造成,事倍功半,代價過重。

還有,如果西藏內部出現了對朝廷的離心力,也不能及時發現,未雨綢繆,預為之備。

改革西藏官製,關卓凡定下兩個原則:一,改間接治理為間接治理、直接治理並舉;二,削弱黃教寺院集團在政府中的影響力。

先第一個。

仿朝廷的六部,改革噶夏政府。四噶倫增加到六噶倫,猶如六部堂官,兩正四副,其中,一正二副為藏人,正噶倫為僧噶倫,副噶倫為俗噶倫;另一正二副,則或漢或滿,由朝廷委派。這個情形,被稱為“半朝半藏”,亦仿佛六部堂官的滿、漢各半。

朝廷一伸手,就拿走了噶夏政府一半的行政權,藏人“自治”的權力,自然是被大幅度削減了。不過,僧噶倫名正言順變成正噶倫,又似乎鞏固了寺院集團的勢力,一班藏人上層,麵對新官製,麵麵相覷,五味具陳。

新噶夏政府,名義上,一如其舊,位居攝政之下;副噶倫亦位居正噶倫之下。可是,即便黃口兒,也曉得,攝政如何支使得動“朝噶倫”?正職的“藏噶倫”又如何支使得動副職的“朝噶倫”?副職的“朝噶倫”,隻有正職的“朝噶倫”才支使得動,而正職的“朝噶倫”,自然是越過攝政,直接對駐藏大臣負責的。

則新官製之下。攝政的權力,也被間接地削弱了。

噶廈下麵,有兩個最重要的機構,一個叫“譯倉”。相當於秘書處,主事者為兩名四品僧官;一個叫“孜康”,相當於審計處,主事者為三名四品俗官。同時,這兩個機構也兼組織處的功能。“譯倉”管理僧官,“孜康”管理俗官。

新官製中,“譯倉”和“孜康”的主事官員,統統增加到四名,各為“二朝二藏”。這樣一來,噶廈政府三項最重要的辦事權——文秘機要、財政賦稅、人事管理,每一項,朝廷都拿走了一半。

至於“黃教寺院集團在政府中的影響力”這個問題嘛……

嗯,這樣吧,咱們以後就不召開什麼“噶倫擴大會議”了。名不正言不順的,對與會的“三大寺”不夠尊重嘛!

嗯,為隆重其事,咱們成立一個“大參事會議”,請幫辦大臣和攝政做“名譽主任委員”,請一僧一朝的兩位正噶倫做“主任委員”,請四位副噶倫和“三大寺”的“堪布”做“副主任委員”。

看,“三大寺”的“堪布”,同噶廈政府的噶倫,名正言順地平起平坐。這,才是尊重各位活佛的道理嘛!

你問“委員”都是些什麼人?哦,這個“大參事會議”的“委員”,包括前藏其餘所有黃教寺廟的“堪布”。也包括重要的官員、頭人,等等等等,總之——“各界賢達”。

你想一想,“大參事會議”召開,前藏朝野要人全部與會,幫辦大臣和攝政。既為“名譽主任委員”,自然也要蒞會的,也會帶來駐藏大臣和**喇嘛的訓諭。這個“大參事會議”,群賢畢集,濟濟一堂,何等氣魄,何等熱鬧?委員們暢所欲言,共商藏是,有所得的,便可上書,“大參事會議”的“譯倉”整理之後,即上呈駐藏大臣和**喇嘛審閱,的有理的,自然就會發下來,噶廈自然照章執行。

呃,請問,這個“大參事會議”,多久召開一次啊?

這個嘛,開得太頻繁,就顯不出“隆重其事”來了,再者了,前藏地方這麼大,拉薩之外的堪布、官員、頭人,來會議一次也不容易,這樣吧,一年一次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