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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不是資格問題。醇王福晉是多羅郡王福晉,當然有足夠的充任“迎親命婦”的資格。另外,她是白氏的義姊,是關卓凡的“嫂姐”,比起別人,同關卓凡又多了一層淵源,代表額駙出麵迎親,十分合適。
“有意思”的是:醇王福晉是“奉迎命婦”,老公醇王卻是“送親大臣”,夫妻倆同在隊伍之中,一送一迎,一起辦差,實在有趣。大夥兒都,“上頭”如此安排,別出心裁,真正是佳話一段呀。
還有一樣“有意思”的事情,傳了出來,亦為人津津樂道了許久:“送親”、“奉迎”的四位命婦,兩位親王福晉,一位郡王福晉,一位鎮國夫人,都是騎著馬的!
這是滿洲舊俗。滿洲人崛起於白山黑水之間,精擅騎射,男女老幼,都會騎馬,迎親、送親,一律控轡往來,就連新娘子亦不例外。開國之初,舊俗未廢,風氣猶在,王公內眷,福晉夫人,城內郊外,縱馬馳騁,司空見慣。親貴之間,婚嫁迎娶,新娘子是依了漢俗,改坐轎子,迎親、送親的,卻不論男女,都要騎馬。這個規矩,在康熙年間定了下來,並“著為永例”。
可是,兩百年過去了,這條規矩,早已名存實亡。旗下的貴婦,打起居出入,都是坐轎、乘車,除了一對足,其他的,和漢人的大家姐,幾乎沒有任何分別。不要騎馬了,馬毛沒摸過一根的,也大有人在。
懿旨欽派的兩位“送親命婦”、兩位“奉迎命婦”——莊王福晉、睿王福晉、醇王福晉、白氏,四位貴婦,就沒有一位會騎馬的。
幾個女人都發了慌,莊王福晉、睿王福晉、醇王福晉,都悄悄的跟自己的老公,能不能跟“上頭”,改騎馬為坐轎?或者乘車?唉,這條規矩。早就是個擺設了,怎麼突然間這麼較真兒?
幾個王爺,哪個肯張這個嘴?這不僅“亂製”,還丟麵子。莊王一向恬淡。自不肯做這個出頭椽子;醇王年輕麵嫩,更不肯落這個臉;睿王呢,大聲嚷嚷:“這是‘上頭’借著公主‘釐降’的機會,恢複滿洲人的騎射本色,漲咱們滿洲人的精氣神兒!皇家以身作則。好,好,好得很!”
既然好,那就隻好現學現賣了。
四位貴婦,丫鬟老媽子一大堆跟著,集中到皇城西苑中海的紫光閣,這兒地勢開闊,中有馳道,可以走馬。內務府從下轄的上駟院中,挑了十幾匹既神駿、又馴良的騏驥。由宗室中最精騎乘的貝子奕緒總責,教三福晉、一夫人騎馬。
粗通騎乘不是多麼困難的事情,反正也隻要四位命婦擺擺樣子,並非叫她們縱馬疾馳。如此個把月學下來,四個女人都算“中式”了。榮安公主“釐降”這,四位命婦騎在馬上,平日裏照料這匹駿馬的馬夫,換上鑾儀校的服飾,牽著馬韁,緩緩而行。馬上的命婦。不過手扶馬鞍,微微縱送而已。
一路下來,什麼紕漏也沒出,順順當當地到了朝內北街。這個“騎馬迎親”的差使,終於好好兒地辦了下來,四位貴婦的心兒,放回了肚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