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章 錢,錢,錢!(1 / 3)

錢是有了,不過,雖然,這筆錢是從銀行直接過付給左宗棠,不必再經北京的戶部或顧委會的手,但借款人不是左宗棠本人,而是朝廷,因此,如何過付,第一筆是多少,第二筆是多少,都要經過朝廷的肯,這裏邊兒,還是大有講究的。

在確定軍費數目這件事情上,朝廷大員對軍隊統帥,抱有一以貫之的嚴重的不信任,總覺得你在“報花頭”,不論軍隊統帥報一個什麼數目出來,都要打你一個折頭,攔腰一刀、砍下一半,也是很常見的。

這是缺乏數目字管理能力的無奈之舉,朝廷無法確定軍隊統帥提出的預算的合理性,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隻好盡量討價還價。

大多數情況下,朝廷並沒有冤枉軍隊統帥,向軍費預算中“注水”,是很普遍的情形,但這種商人議價般的製定預算的方式,會將雙方逼進一個惡性循環之中:軍隊統帥既知道朝廷一定會打自己的折頭,便向預算中“注”更多的“水”,以求攔腰一刀之後,所餘尚敷所需;朝廷呢,既懷疑你“注”了更多的“水”,便砍價砍得更狠了。

在這種情形下,本該最嚴肅、最認真的軍費預算,變成了一場純粹的嘴巴官司和數字遊戲,對此,軍隊統帥的“心法”是:不管數目多少,先把第一筆錢拿到手再,仗既開打,難道還能半途而廢?想把仗打下去,後續的糧餉,就得照我開出的數目,不然,就上折子,請朝廷“另簡賢能”。

這套要挾的手段,或多或少,都會不同程度地奏效,可是,也真有“半途而廢”的時候那是朝廷真拿不出錢來了;更多的時候。是朝廷左支右絀,拆東牆補西牆,前線的軍隊,則吃了上頓等下頓。有錢就開打,沒錢就窩著,拖拖拉拉,本來一年能夠打下來的仗,拖拉到三年、五年。

關卓凡下定決心。這種惡劣的“故事”,也要從這次西征開始,徹底地扭轉過來。

對於左宗棠開出的一年五百二十萬兩白銀的預算,關卓凡不但沒有打一兩銀子的折頭,還,應該留出一定的“冗餘度”這是一個新詞兒,意思,你要十兩銀子,我給你十二兩,真用不完。你再還給我。

頓了一頓,補充了一句:第一年,我給季翁六百二十萬兩銀子。

左季高的眼睛瞪圓了,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我這是上輩子積了多大的德啊?竟然遇到了如此體貼的上司?

留意,左宗棠一年五百二十萬兩銀子的預算,並不是在北京的時候,一年三百五十萬的預算那是平定甘肅亂的預算,新疆的距離更加遙遠,各方麵的條件更加艱苦,所費自然就更多。

關卓凡此舉。並非為收買人心,也不認為多出來的那一百萬兩銀子會打水漂,相反,他認為。這才是最經濟的預算之道。

作為穿越者,根據曆史資料,關卓凡知道,左宗棠一年五百二十萬兩白銀的預算,並不過分,沒“注”多少的“水”;另外。一新疆地理,遙遠殊異,未知之數太多,這個預算,對這些因素的考慮,隻著重距離長短的計算,對“未知之數”的考慮,其實並不如何充分,因此,留出百分之二十的“冗餘度”,是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泥於舊例,遵照製定軍費預算的“潛規則”,也跟左宗棠討價還價,就算把預算砍了下來譬如,從五百二十萬兩,砍下來個五十萬兩、一百萬兩,砍到四百七十萬兩,甚至四百二十萬兩,又如何?

本來,新疆的叛亂,今年年內就能平定,結果因為糧餉不繼,仗打到了明年、後年,就算一年四百二十萬兩,兩年、三年,不是要八百四十萬兩、一千二百六十萬兩?較之六百二十萬兩,孰多?孰少?

最、最、最重要的是,明年還有明年的事兒明年,我要和法國人大打出手,可不能北一攤,南一攤,兩線作戰啊!

就不考慮明年同法國人開片,新疆的戰事,也必須在今年年內奏凱!這是因為,我需要一場“金甌無缺”的輝煌勝利為自己“加持”今年下半年,很可能會有巨大的**掀起,多一場勝利,多一個籌碼。

所以,無論如何,今年事,今年畢!

錢到位了,剩下的就是怎麼花的問題了。

“花錢”後勤保障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環,就是軍糧的采買和運輸。

用兵西域,比較理想的情況,是一部分軍糧比例愈高愈好,在當地采買,這樣,可以大幅度的減少運輸的費用。

這就是本中提到過的趙充國的法子。前漢宣帝時候,羌人做亂,朝中主流意見,以辛武賢為代表,是仿衛、霍故事,“齎三十日糧,分兵並出”,遂行掃蕩,唯趙充國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