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五章 你可是救了我的難了!(1 / 3)

關卓凡已經為這個除夕“家宴”苦惱了相當一段日子了。 ..

目下,關卓凡諸多身份之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皇夫”;皇帝雖然是他的“正妻”,但皇帝是皇帝,不是福晉,而三綱五常之中,“君為臣綱”在“夫為妻綱”之上,因此,不論法理還是綱常,都是他從屬於皇帝,而非皇帝從屬於他——他是皇帝的“眷屬”,而非皇帝是他的“眷屬”。

他的除夕“家宴”,就是皇帝的除夕“家宴”。

無關朝內北街及其女主人。

關卓凡苦惱什麼呢?

當然不是因為他的除夕“家宴”不能擺在朝內北街,不能和這個嫂子、那個嫂子一塊兒燭光晚餐、低斟淺笑。

關卓凡苦惱的是敦柔。

他的除夕“家宴”,敦柔不能與筵,是不可以想象的。

除夕的晚飯,是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一頓飯,如果敦柔不能和丈夫一起吃這頓飯——如果這頓飯是關卓凡一個人吃,倒也罷了,問題是他不是一個人吃,他是和另外一個女人——敦柔最刻骨銘心的一個女人一起吃——如是,敦柔將會受到何等強烈的刺激?

剛剛似乎有些轉暖的夫妻關係,將立即跌回冰窟,而且,隻怕再也爬不出來了。

可是,敦柔與宴,用什麼身份、什麼名義呢?

皇帝的除夕“家宴”,是真正的“家宴”,除了皇帝本人,與宴者皆為皇帝之妻、子——皇後、妃嬪和未成年的皇子、皇女。

成年的皇子、皇女,分府的分府,釐降的釐降,就不能與宴了。

如果皇帝的“上頭”還有人——皇太後,那麼這個“家宴”,就再加上皇太後。

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的人有資格吃這頓飯了。

太上皇神馬的,是特例之中的特例,不必考慮。

今上是女人,不過,這也沒有什麼關係,去掉“妃嬪”,把“皇後”換成“皇夫”就是了。

問題是,唉,這個“皇夫”,除皇帝之外,還有一位“正妻”。

而除夕的晚飯,這位“正妻”,又必須和自己的老公一塊兒吃。

皇夫沒有分身法,因此,皇帝的“家宴”,這位“正妻”,也隻好來湊一湊熱鬧了。

於是,問題來了,就是前邊兒的,這位“正妻”參加皇帝的“家宴”,用什麼身份、什麼名義呢?

敦柔雖然和皇帝同侍一夫,可是,她們倆在宗法上的關係,就是堂姊妹,沒有別的了,堂妹參加堂姊的“家宴”,底下有這個道理?

怎樣才能把這個理兒圓過來呢?

呃……

好吧,先不這個了,反正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出來,先座次——如果敦柔與宴,請問,這個座次,該怎麼排?

正常情況下,皇帝的除夕“家宴”,都擺在乾清宮,座次如下:

丹陛之上,寶座之前,撤掉禦案,換上金龍大宴桌——這是皇帝的。

金龍大宴桌左側,設皇後的宴桌,朝向略偏西南。

丹陛之下,是妃嬪們的宴桌,左右兩排,左第一桌為最尊,次尊為右第一桌,再次之左第二桌,如此類推。

從皇帝到妃嬪,都是一人一桌。

未成年的皇子、皇女,原則上和生母同桌。

也有雖未成年、但身量已長的皇子,自個兒一桌的,但一定是挨著生母的。

如果皇帝“上頭”還有人——皇太後,那麼,皇帝的除夕“家宴”就以奉侍皇太後為主了。

地點從乾清宮換到慈寧宮,“上頭”居中的,是皇太後的宴桌,皇帝的宴桌,設在左側,平行於皇太後的宴桌;皇後的宴桌,設在右側,朝向略偏東南。

“下頭”,妃嬪和未成年皇子、皇女的宴桌如上所述。

以上為“正常的情況下”。

“情況”不“正常”呢?

第一,皇帝是女人。

第二,她有一個老公。

第三,呃,先不這位老公還另有一個老婆了,就皇帝的“上頭”吧——可不止一位皇太後,整整三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