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破口大罵的皇太後?是(1 / 2)

兩宮皇太後的“簾”是“撤”了——她們如期交出了最高統治權,但是,她們擁有的巨大的威望,無論她們本人願意如何,卻是怎麼也“撤”不掉的。

威望意味著權力,威望愈重,權力愈大,不論集權社會還是民主社會,概莫例外,隻是集權製度之下,威望和權力的關係,尤其密切,“撤簾”的兩宮皇太後擁有的威望,相當於她們“垂簾”時的權力——最高統治權的延續,區別隻在於,她們是否有意願、有必要行使這個隱形的權力。

相反,權力若無威望加持,不過無本之木,無根之萍,無足以恃。

最高統治權傳承的過程中,在繼任者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威望之前,某種意義上,大柄等同虛懸——前任雖然放了手,但是,並沒有自動掉到後任的手裏,隻要前任願意,隨時可以將之重新握在手裏。

如果,繼任者是“負威望”的的話,那就更加不必了。

威望是一種有著巨大慣性的物事,隻要不發生特別的破壞性的事件,這個慣性,幾乎相伴擁有者之終生——威望愈重,慣性愈大,愈難以將之同擁有者本人分割開來。

原時空,穆宗下旨修圓明園,距其正式親政,不過九個月;駕崩,距其正式親政,尚不到兩年,在這樣短的時間裏,群臣目“撤簾”的兩宮皇太後,其實和“垂簾”的兩宮皇太後,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

這就是為什麼兩宮皇太後“人走了,茶不涼”;為什麼親貴們寧肯“立幼”,也不“立長”——穆宗殷鑒在前,那些已經成年的“爺”,看來看去,沒有一個靠譜的,為不重蹈穆宗的覆轍,還是“立幼”吧——請善盡職責的兩宮皇太後繼續執政。

那麼,兩宮皇太後巨大的威望自何而來?

自然是因為她們“善盡職責”,可是,她們倆的威望之钜,並不僅僅是“善盡職責”就可以一言蔽之的。

未免“注水”之譏,獅子就不替關卓凡展開論述了,挑兩件事、三個人一吧,希望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一個是丁寶楨。

安德海被殺,是多種強大勢力共同作用的結果,不過,始作俑者,是丁寶楨,最後下手砍安子腦袋的,也是丁寶楨,按照常理來,安德海之被刑,既然是慈禧在其“上升期”遇到的最大打擊和最大危機,那麼,她本應該對“凶手”恨之入骨才對,但事實上,丁寶楨簾眷不衰,慈安逝世、慈禧獨裁之後亦如是。

殺安德海的時候,丁寶楨是山東巡撫,出缺的時候,是四川總督,身上還有頭品頂戴、太子少保等一大堆榮銜,身後,朝廷追贈太子太保,諡“文誠”,入祀賢良祠,並在山東、四川、貴州建祠祭祀。

一個文臣能夠得到的恤典,丁寶楨都得到了,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慈禧的禦筆——“國之寶楨”。

讚譽之隆,無以蔑加了。

第二件事,是“午門護軍毆打太監案”。

長春宮一個叫做李三順的太監,奉懿旨給醇王福晉送太後姐姐的中秋節賞賜——一盒月餅,出午門的時候,被護軍攔住了,雙方由言語衝突而肢體衝突,結果是——月餅打翻在地。

事情就這麼鬧大了。

如果要派責任,自然首先要派到李三順頭上——太監是沒有出入午門的資格的,若有特殊情況,一定要走午門的,得“上頭”特批,取得敬事房的“照門”——李三順並沒有這個“照門”。

不過,護軍也不能沒有責任——無論如何,你們沒有控製住場麵,禦賜的食品被打翻了,不能不是嚴重的失職,上綱上線成“大不敬”,也不算過分。

可以想見,聽了李三順添油加醋的哭訴的慈禧,惱火到了什麼程度,彼時,她正在重病之中,甚至嚷嚷出了“不想活了”一類的話。

慈禧堅持要殺護軍。

這就過分了——護軍固然有責任,但不論怎麼,不放太監出午門,是忠於職守,真殺了守午門的護軍,就不僅是“枉法”,簡直是顛倒黑白了。

親貴和重臣都反對,可是,彼時的慈禧,病怒交集,已經失卻常度,什麼話也聽不進去,最後,連慈安都屈服了,主張按照慈禧的意思辦——她是真怕慈禧的病情,因此加重甚至激化。

她本人也好,國家也好,實在是少不得慈禧其人。

但是,辦不了——刑部不奉詔。

刑部的“八大聖人”,一致認為,護軍罪不至死,而且,板子不能打隻一邊兒,要辦,就應該連太監一起辦。

慈禧召見刑部尚書潘祖蔭,沒幾句話,就開始破口大罵。

慈禧的罵法兒,不是君主和皇太後的罵法兒,基本上就是失去理智的村婦罵街的那一套,從“你的良心都叫狗子給吃了”到“我要和你媽進行不可描述的行為”,雲雲,罵過了,甩手而去,留下潘祖蔭一個人跪在那裏,狗血淋頭,昏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