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調處的工作效率非常之高,當上午,就開始介入案件;當晚上,就向關卓凡麵呈了第一份調查報告。
陳亦誠和軍調處副處長馬丁內茲兩人,在蔡爾佳的陪同下,再次詢問了莊湯尼。
蔡爾佳對莊湯尼的解釋是,在治安區劃上,“南堂”為步軍統領衙門右翼總兵該管,轄下出了如此駭人聽聞的案子,本人深感有虧職守,已向朝廷“引咎辭職”,目下,正在等待朝廷的批準;這件案子,經“上頭”允準,已經移交陳參謀、馬參謀主責,目下,我的責任,是盡力為陳參謀、馬參謀提供協助。
對外,陳亦誠和馬丁內茲不以“軍調處處長、副處長”名義、而隻是以“糧台參謀”的身份示人。
陳亦誠,剛剛接手案件,正在了解案情,蔡總兵提供的案卷雖然詳盡,不過,彼時案發倉皇,兵荒馬亂,就是蔡總兵自己,也擔心會不會掛一漏萬?因此,建議我和馬參謀兩個,親自再向神父請教一次,這樣,掌握的資料,更直接,也更準確,我和馬參謀深以為然,於是,就過來打攪神父了。
之所以如此婉轉客氣,是因為莊湯尼的脾氣,是出了名的暴躁苛碎,就連自己人——在北京的泰西人——不論是宗教界的還是外交界的,都不愛和他打交道;他的身份特殊,如果不耐煩起來,或出於其他什麼特別的原因,故意不予配合,中國政府又不能現在就將他當做疑犯來對待,調查將會陷入一個很被動的局麵。
頗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以上擔心似乎是多餘的——莊湯尼雖然異常疲憊,但還是非常配合,非但未表現出任何傳中的“暴躁苛碎”,而且,拿陳亦誠和馬丁內茲的話,“其神態以及身體語言,很有意思”——
莊湯尼坐在椅子上,微微的佝僂的身子,頭也微微的低著,兩隻胳膊不自覺的夾緊兩脅,十指交握,時不時的不自覺的用力,捏的指節都發白了,有時候,身子還會神經質的輕輕的抽搐一下。
“椅子並不是很寬大,”陳亦誠道,“而莊湯尼的身量,超過一米九,可是,一眼看上去,他一個龐大的身軀,倒像是蜷在椅子上似的,像……嗯,像是一個做錯了事情的孩子,麵對嚴厲的師長的問責,瑟瑟發抖。”
以莊湯尼的身份、脾性,自然是不可能將陳、馬、蔡三人當做“嚴厲的師長”的,除非——
“莊某目光遊離,”馬丁內茲補充道,“而且,由始至終,幾乎都沒有和我們有過直接的對視——視線隻要一接觸,立即移開。”
微微一頓,“這個反應,完全是下意識的。”
莊湯尼的證詞,同第一次做供的時候,並沒有什麼出入,但是,有一點是很明顯的:他的語速,較第一次做供的時候,慢了許多,而且,總是講了幾句,便停了下來,皺起了眉,微微偏過了頭——
“莊某明顯是在凝神思索——或者用力回憶,”陳亦誠道,“可是,我們拜訪他的時候,距案發還不到十個時,相關細節,沒可能這麼快就記不清爽了——而且,都已經做過一次供了,一切熟門熟路才對。”
頓一頓,“他不像是在描述事實,更像是在……背誦;並生怕自己的‘記憶’同第一次做供有什麼對不上號的地方。”
陳亦誠和馬丁內茲得出了相同的結論:
第一,莊湯尼確實受到了重大的驚嚇,他的各種身體語言都明了這一點——這是極難做假的,而莊湯尼也明顯不算一個好演員。
第二,莊湯尼對案情的描述,一定隱瞞了某些重要的關節,甚至,可能做出了某種程度的曲改。
第三,莊湯尼對此案的發生,懷有深刻的內疚,這份內疚,不僅僅因為“失察”、“輕信”、“上當”什麼的——為凶犯“捐資”所誘,開門揖盜——一定還有更重要的原因。
“莊某平時為人行事,暴躁飛揚,”陳亦誠道,“不過,也正因為如此,他不是那種城府深沉的人,對精神壓力的承受力,並不算強——”
頓一頓,“我們今的問詢,由始至終,十分客氣,沒有表露出任何對於莊某本人的質疑;如果——我和馬丁都是這麼認為的,如果我們對莊某本人施加壓力——當然,隻是精神上的——莊某的負疚,就一定會成為其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