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凶犯的具體身份,照會並未提供進一步的證據;對於奎光的腰牌,則稱之為“凶犯對中國政府的拙劣的構陷”,並一一譬解,具體緣由,即如陳亦誠向關卓凡彙報者,這裏就不再贅述了。
對於案發現場發現皇宮侍衛的腰牌一節,各國公使館本就是存疑的:
正常情況下,幹這種一旦敗露、必罹“大辟”乃至“淩遲”的隱秘勾當,必然提前將一切可能表露真實身份的特征消除,又怎麼會將如此重要的證件帶在身邊呢?
而且,“據莊神父雲”,凶犯自後角門從容進出,並未上高下低;三個受害者,也幾乎都是一刀斃命,並未發生過任何激烈打鬥,成人手掌大、沉甸甸的一塊柞木牌,從懷裏掉了出來,木牌的主人以及他的同夥們,卻皆一無所覺?
三個受害者,幾乎都是一刀斃命——凶犯可都是一等一的職業殺手啊,會犯如此低劣的錯誤嗎?
現在,看了照會給出的理由,嚴絲合縫,便都確信了:皇宮侍衛的腰牌,確實是“凶犯對中國政府的拙劣的構陷”;進而,整件“南堂案”,都應該是“凶犯對中國政府的拙劣的構陷”了!
於是,不由得都大透一口氣:
如果“南堂”確實是中國政府和其敵人的鬥爭的一個犧牲品,那麼,“南堂案”就僅僅是一個獨立的“個案”,出現下一個類似的受害者的可能性,就大大減少了——
不必再去擔心“凶手在暗,猶如虎豹潛伏;遇害者在明,好似羊鹿株立,逝者已矣,下一個遇害的,不曉得會是誰?也不曉得會於什麼時候遇害?”
咳,俺就嘛!這幾年,俺們跟中國人的相處,大致還是過得去的嘛!不至於有中國人看俺們不順眼到“見一個、殺一個”的程度嘛!
中國政府,就更加不至於摻和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了嘛!
心頭大鬆,那種如芒在背的感覺消失了,腦子便更加敏銳些了:
現場兩個泰西人,凶犯為什麼殺阿曆桑德羅而放過莊湯尼呢?按理,不論“扶清滅洋,殺盡洋夷”是真是假,凶犯都要盡力擴大本案的影響力,莊湯尼是正司鐸,阿曆桑德羅是副司鐸,殺莊湯尼,造成的影響更大呀?
結果,莊湯尼卻成了本案唯一的幸存者。
再想一想莊某人的國籍,恰恰好就是法蘭西呀!
還有,昨兒個一亮,法國人就打上外務部的門了,彼時,距離案發,才過去多久啊?
這個動作,也未免太快了些吧?
總覺得,法國人好像……“有備而來”似的?
呃——
難道,本案同法國人,真的有什麼瓜葛?!
買鍋的!
法國人真能瘋狂到這種程度?
呃——
想來想去,還是不大可以想象啊!
算了,一時想不清爽,先繼續往下看吧!
隻看得一兩行,就不由睜大了眼睛:
中國人放大招了!
“大招”開宗明義:
“我們認為,由某國代理中國主教務之安排,其弊經已愈來愈明顯,可是,經已徹底落後於形勢,到了必須做出根本性改變的時候了!”
“中國努力交好各國,可是,總有個別國家,恃強淩弱得寸進尺,欲壑難填;若兩國交惡,終致彼此宣戰,照萬國公法,各自使者,應該‘下旗歸國’——使者既已歸國,何能再‘代理’教務?”
“戰爭勝負一日不決,教務一日無人照管;史有‘三十年戰爭’乃至‘百年戰爭’,難道,在華之主教務,竟可以三十年乃至一百一十六年無人照管?”
“而‘三十年戰爭’之故例,亦清楚明:於某國而言,國家之利益,永遠淩駕宗教之責任,由某國代理中國主教務,若其國家利益同宗教責任發生衝突,如之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