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文一共兩份,一份是海軍及殖民地部的,由部長黎峨將軍簽發,這是“公文”;另一份,則是黎峨將軍以個人名義寫給薩岡的,算是“私信”。
“公文”大致內容如下:
第一,“北京—東京”艦隊原先呈遞的作戰計劃——以杭州灣外海群島為錨地,截斷中國南北航路,逼迫中國新生的艦隊與我進行艦隊決戰,一舉殲滅之,徹底掌控中國沿海的製海權,指導思想正確,亦切實可行,目下,看不出有任何變更的必要。
“公文”強調,欲“截斷中國的血管,摁住中國的心髒”,行動之重點,尤應放在封鎖中國的“漕運”上——“漕運”,乃中國真正之“血管”,一旦“紮緊了”,中國的北方——包括京畿地區在內,立即就得“缺氧”。
第二,福州雖為“五口”之一,地位重要,但是,“北京—東京”艦隊配屬的陸戰兵力,十分薄弱,並沒有攻取福州城的可能性;甚至,因為相關航道通行能力的限製,“北京—東京”艦隊直接進攻福州城區,都是很難做到的——我軍兵鋒雖銳,卻也隻能及馬尾而止。
馬尾的重要性,主要在於造船廠和“船政艦隊”,其中,“船政艦隊”規模甚,即便全軍覆沒,也不會對中國海軍的整體實力,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影響;而造船廠,重要性當然在“船政艦隊”之上,可是,我們也很難指望,隻失去了一間造船廠,中國政府就會方寸大亂,甚至……舉起白旗?
另外,我們也無法確定,單靠艦炮的轟擊,是否便可以徹底摧毀造船廠?
鹿兒島事件中,英國人以為已經摧毀了薩摩藩的“集成館”,然而,戰後不久,薩摩藩便完全恢複了戰前的生產能力。
事實證明,對於麵積的單體建築,艦炮有著很好的破壞效果,但是,欲摧毀大麵積的建築群,單靠艦炮轟擊,就力有未逮了,如欲徹底夷平之,一定要登陸占領之,然後舉火焚燒——就像我們對待中國的“夏宮”那樣。
可是,這又涉及到陸戰兵力多寡的問題了。
第三,我軍並不掌握閩江水文的第一手資料,將如此龐大的一支艦隊的航行安全,完全寄托在一個被脅迫的外國人的身上,實在不能令人放心;同樣不能令人放心的,是艾某、李某等人那個詭異的計劃——此計劃之真實性,既無從探究,則所謂“將計就計”,其實不過盲人摸象。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隻“知己”而不“知彼”,這樣的仗,能不打,就不打。
第四,從紙麵上看,閩江口至馬尾的岸防力量,不容覷,雖然,我們也認為,中國軍人的技戰術,不能同法蘭西帝國光榮的勇士們相提並論,可是,還是得鄭重提醒你們:不要輕敵!
“亞羅號”戰爭之時,中國軍人的技戰術,不可能比目下更好;武器裝備,更加遠遜於目下,可是,我們和英國人第二次進攻大沽口,在遭受了相當的損失、付出了相當的代價之後,還是未能破口而入。
目下,閩江口至馬尾的岸防,武器裝備方麵,已同我軍處在一個水平線上;而閩江水文之複雜、地勢之險要,又遠過於大沽口,因此,除非目標具備特別重要的戰略價值,而我軍也在各方麵都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否則,我們認為,沒有擇其為作戰對象的必要性、迫切性。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北京—東京”艦隊不必變更既定的作戰計劃。
就是,你們攻打馬尾的計劃,俺們就不批準啦。
“公文”中的理由,都是可以擺到台麵上的,語氣方麵,也張弛有度,從容不迫;“私信”裏的話,可就並不都是可以擺到台麵上的了,語氣方麵,也嚴重的多,甚至顯示出了某種程度的惶急——黎峨並沒有足夠的把握,萬裏之外的薩岡,可以聽命、聽勸,放棄對馬尾的攻擊。
將在外,君命猶有所不受,何況,雖然,論行政職務,自己這個海軍及殖民地部長,為薩岡之上級,可是,論軍銜,卻和薩岡同為海軍中將呢。
“私信”的內容大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