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刺董者(1 / 2)

自己被通緝是遲早的事,張蒙早有心理準備,可讓他意外的是,海捕榜文竟然會這麼快就傳到了扈城亭,由此可見朝廷通過馳道傳遞消息的效率之高。

相較於曹操的“不軌”,海捕榜文上給自己定的罪名更加具體,是為“刺三公未遂,大逆不道”,此外還承諾,能將自己捉拿歸案者死活不拘皆賞百金,提供逃亡消息者亦有豐厚賞賜。不過令人疑惑的是,榜文上並未寫蔡琰“被擄走”之事。

“蔡邕是海內名士,人鹹敬之,董卓若將我帶走他的女兒作為罪名加上,不說別人,河東衛氏定然恨我入骨,怎麼如今卻隻字不提?”對此,張蒙依然想不通。

按理說,被朝廷懸賞通緝是令人恐懼之事,然而時下張蒙的心裏反而有幾分高興。因為當今之世重名而輕利,一個人無論出身背景如何,一旦聲名鵲起,便將受到天下矚目,良好的名聲往往能給一個人帶來最持久以及最豐厚的回報,不僅具備金錢無法比擬的價值,甚至能夠超脫法律。

沛國譙縣人夏侯惇,十四歲時有人羞辱他的老師,他便將那人殺死,後來非但沒有被朝廷製裁,還獲得了尊師重義的美名;泰山郡華縣人臧霸,十八歲時召集食客十數人衝擊官府,救出被囚禁的父親,還殺了太守,之後逃亡,孝烈勇名遍聞鄉,黃巾之亂時被徐州刺史陶謙招攬,搖身一變成了官軍,也沒有人感到不妥;九江郡成德縣人劉曄,十三歲時遵循母親遺命,斬殺了父親寵信的侍者,而後坦然向父親請罪,得到了父親的寬恕,還被喜愛臧否人物的名士許劭認定是王佐之才,完全沒有被治罪的跡象。此類種種,不勝枚舉。

換言之,朝廷以刺殺董卓的罪名緝拿張蒙,海捕榜文傳遍各地,雖然讓他成為了戴罪之人,卻又變相給予了他最好的宣傳。從此他不再是默默無聞之輩,而是世人皆知的“刺董者張承英”了。

隻是高興之餘,張蒙當下不免擔心,畢竟這海捕榜文高懸在亭中,若被認出,或許將橫生枝節,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他並不清楚扈城亭的亭長是何等人物。

史阿回頭看了看兀自不覺的劉岱,同時朝堂屋口子上掃了兩眼,低聲對張蒙道:“張君,形勢難測,而今亭長未至,不如我等暫且退避?”

張蒙尚未答應,忽聞前院腳步紛亂,不多時,七八名亭卒齊進登堂,他們各執戟、楯、刀、劍等兵器,氣勢洶洶,亭長黃槐則被簇擁在當中,左手持有用來劾賊的二尺板、右手拿著用來收執賊的索繩,麵色嚴正。

劉岱見此架勢,不明就裏,慌忙起身。張蒙心知不妙,低聲囑咐單仲:“你速速去廂房,守在蔡小姑子的身邊,如若事情有變,護她周全。”

單仲點頭,悄悄轉往堂後去。

劉岱風聲鶴唳,顫聲問道:“黃君,此何意也?”

黃槐回道:“聽人報稱亭屋中有賊,捉賊捕盜、除惡揚善是下官分內之事,不敢絲毫怠慢,若是驚擾到了劉公,還請見諒。”

劉岱大驚失色,左顧右盼:“哪、哪裏有賊?”

黃槐目光移向張蒙,堅聲說道:“不久前朝廷快馬移送海捕榜文,敦煌郡張蒙,身負刺殺當今司空之重罪,需即刻逮捕,送京師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