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夜晚應該怎麼過嗎?
辛苦一,嚐盡人生百態,感悟悲歡離合,就算自己過得再難受,也不願意別人生活痛苦,她,她老爸是賭鬼,老媽殘疾,弟弟是初中生,我很同情她,毅然的就將今賺來的幾百塊蘭特花在她身上,但,特麼的,她割腰子不打麻藥!
一句話總結聖羅都夜生活。
奧古斯貧民區位於城市東南角,裏麵大部分是偷渡來的有色人種,亞裔、非裔,前者從事搖床服務,後者一般從事暴力行為。
高軍跟奧斯丁走進這條街,就有很多人不懷好意的盯上他了,但也有些忌憚,主要他們看起來就不像啥好人。
也確實如此,高軍袖子裏藏著把0公分左右的砍刀,上麵還有放血槽,這把刀跟了他年,在這,沒有人比它更令高軍信任。
“冷靜點夥計,你那眼神太恐怖了,人家隻是看你一眼,你不用準備衝上去捅死他吧。”邊上的奧斯丁咬著牙齦道,“你得學會微笑,這地方,姑娘們太多,嚇壞她們不好。”
高軍臉色一黑,掃視著四周,“那幫女人可是每都在殺人。”
“咳咳咳…”
“你大晚上的帶著墨鏡幹什麼?”
“我隻是不想讓別人看透我的心靈。”
“法克,路邊的野雞都沒有你會叫。”
…
“到了!”
奧斯丁站住腳步,高軍左右看了下,就被眼前這塊寫著:“春酒吧”爛熟字眼的門牌給吸引了,深吸口氣,提了下神,“你別告訴我,就這裏,特麼,這麼!”
這大門總共也不過一米多點,進出並排頂多兩個人,才上半夜,門口已經有人蹲在地上吐了,滿地都是汙垢,空氣中彌漫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高軍憋著氣,厭惡的揮揮手,跟著奧斯丁走進酒吧裏,炙熱的空氣伴隨著…汗臭味撲麵而來,近乎狂野的音樂伴隨著中間舞台上的脫衣舞不斷的引起嚎叫聲。
這酒吧不大,也就160平米左右,但人挺多,沒有座位,全都站著,瘋狂的吹著口哨。
“下一件!下一件!”
“脫掉,脫掉!”
高軍還看到有人鬥毆,聽他們的意思,好像是其中一人當眾“傳統手藝”,然後弄到前麵人的褲子上了,就開始打起來了。
整一個字:亂!
典型的,我與神明畫押,賭你死於他殺。
“弗蘭克先生在嗎?”奧斯丁拉住一看場子的大聲詢問,喊了兩邊,對方才聽明白,懶洋洋的隨手指著裏麵,讓他們自己去找。
這弟,一點都沒責任心。
老大死於臨時工之手。
奧斯丁也不在意,對著高軍,“以後我們接手,這些人都炒掉,換一批人。”
起話來真是昂首挺胸,中氣十足。
順著馬仔所指的方向走去,在一處很擁擠的隔間見到了弗蘭克,也就是這家酒吧的老板,一個…癮君子!
當著他們兩人的麵,吸食麵粉,整個人骨瘦如柴,看起來就很不健康,像是在中和腦子裏的水一樣,吸完後,還左右晃了晃,像是神經搭錯了抽搐下嘴角,才舒適的長拉了一口音。
這左眼閉著,右眼睜著,往椅子上一躺,“你們找我?”
“我們要接手你這酒吧。”奧斯丁。
“000美金,給錢,這裏的東西都是你的,還有外麵那跳舞的妞,我沒用過幾次,便宜你們了。”弗蘭克著著就打起了哈欠。
高軍朝著外麵看了眼,那個女人格外賣力,再這樣下去,隻能剃毛了,他收回目光,靠在門延邊,正打算抽根煙,但誰知道,那弗蘭克來了一句,“抽煙滾出去抽。”
高某人這手一頓,“這不讓抽煙?”
“你耳朵塞了屎嗎?還是你媽生你的時候胎毛堵住耳朵了,聽不見嗎?不!能!抽!煙!”弗蘭克這嘴巴像是機關槍一樣。
奧斯丁也知道高軍是什麼性格,就是那種…骨子裏很野的人,他可不是個“平庸”的人,當初有人眼紅他【收屍】的行當,想要從他手裏弄點錢花花,愣是被他拿著刀,砍斷了腳。
這種傷,在洛聖都警察都懶得出門。
他要是不狠,早就被人給吃了個幹淨,所以,當高軍要去鄉下種地時,奧斯丁才表現的如此吃驚。
高軍深深的看了眼弗蘭克,笑了,將香煙捏在掌心,塞回口袋,“很抱歉。”
後者“疲倦”的抬了下眼,不耐煩的問奧斯丁,“要的話就給錢。”
“我們想要感受一下氣氛,如果你不著急,畢竟,這不是一筆錢。”
弗蘭克嘴裏罵罵咧咧了一番,“等你想好了再來找我。”
奧斯丁笑著點頭,“肯定。”
他著就用肘部撞了下高軍,朝著他使了眼色,等走出去後,奧斯丁,“忍一忍,弗蘭克是奧古斯貧民區出了名的爛人,但他跟【火柴人幫】關係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