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公審(2 / 2)

對黑龍會上下魚肉鄉裏便有了一個具體的了解。

相對而言,這些黑龍會眾都是一些聽命與人的小嘍囉,這些審問隻能算是走了一個過場。

最後提審的便是今日的重頭戲:黑龍會桑木縣分舵之主,史進。

史進一出場,民眾議論的聲音便大了些。

“人犯史進,你可認罪?”孫縣令擺起官老爺的架子,啪的一聲,一拍驚堂木,喝問道。

對疏脈境武者,殺威棒就沒有什麼效果了。

上了尋常的刑具,恐怕也傷不了史進的皮毛,幹脆就不拿出來丟人現眼了。

“縣令大人,史某何罪之有?”史進反問道:“欲定史某的罪,總得有罪證吧?還請縣令大人明示!”

“眾目睽睽之下,黑龍會行刺包攝提,此事不假吧?”縣令站起身來,繞過三尺法桌,走到史進身前,詰問道。喵喵尒説

“我們在場在數百上千的人證,盡皆作了口供筆錄。”

“行凶所用的桃弓、桃箭,行凶者,也已經查驗完畢。這些,便都是物證。”

“行刺一案的苦主,包大人就坐在堂上,你難道就沒有看見嗎?!”

“人證、物證、苦主、人犯俱在!”

“如何不能定你的罪?!”

史進淡然一笑,與站在高台上的孫縣令對視著,口中隻說出了兩個字:“呈訴。”

原來,正規的司法流程當中,縣令除對原告提起訴訟的呈詞批示之外。

對起訴後原告遞交的催呈,被告遞交的訴狀,又或調解人遞交的稟詞,都應進行批示,稱為“批詞”。

批詞作為判詞的一種,就案件的程序問題和某些實體問題作出決定。

這些相關文書,全都要以卷宗形式歸檔的。

真正的審案,並不如話本裏麵所描述的那樣,僅僅隻是“坐堂問案”。

確定苦主、人犯,呈訴,受訴與批呈,傳案,審判,甚至還有不滿裁定判決而提起的上控!

這樣一個完整的流程下來,即便已經定了死罪,還得等秋後處斬。這個步驟,是為了防止出現冤假錯案。

史進義正辭嚴的說道:“縣令大人,你說史某行刺包大人?至少得有人證吧?”

“一如大人所說,在場在數百上千的人證,都看到了:不是史某行凶!”

“行凶者自裁之前也說了,行刺與史某無關。外麵一大半的人,隻要是耳朵沒有聾的,應該都聽見了。”

“又或者說,大人要想傳案人證上堂來,史某也有信心與之當麵對質!”

孫縣令四下看了看那些縮頭縮腦,囁嚅著的民眾,一時之間竟然無言以對。

他隻能是有些羞惱的一拂衣袖,繞回三尺法桌後緩緩坐下,臉色才算是好看了一些。

萬眾期待的公開審訊,現在竟然是人犯從氣勢之上壓倒了主審的縣令!

孫縣令顯然不想繼續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下去了,朗聲道:“好!即便不是你所主使的,但按律連坐,罪不至死,也至少要判你一個流徙!”

“你可認罪?!”

史進這種疏脈境武者,如果判他一個流徙的話,相當於是換一個地方作惡。

說句難聽一些的,或許史進到了該地,黑龍會又會增一處分舵,也是說不準的。

“葉青並不是黑龍會的成員,他那一身會服,是偷來的!”史進若無其事的說道:“黑龍會桑木縣分舵的花名冊之上,沒有葉青的名字。”

“不是黑龍會的成員?!”孫縣令坐在那裏,雖然已經是氣得吹胡子瞪眼了,手中剛剛拿起的驚堂木卻還是遲遲沒有拍下去。

嚴格來說,葉青確實不是黑龍會的成員的說法,屬實。

分舵花名冊之上,確實沒有葉青之名。

但是,黑龍會有許多見不得光的事情,便是由葉青這一類不在花名冊之上的成員去處理的!

這也算是江湖幫派當中較為通俗的作法。

其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一旦案發了,會有人順藤摸瓜,查到黑龍會身上來。

“不是你們黑龍會的成員,你們每個月會發給葉青三十兩銀子的月例錢?!”孫縣令喝問道:“黑龍會的錢銀燙手還是怎麼的?!”

史進若無其事的說道:“那或許要問我的賬房先生了,往來賬目都是他在登記,我一般都不過問的。”

史進一推六二五,將棘手的問題推給了賬房先生。

孫縣令看了看捕快班頭,後者出列稟報道:“那賬房先生,下去村鎮收賬了。”

“已經派了人手去催促,預計明日便可以帶回縣城,到堂上來對質。”

聽到這裏,包丁與白翁不動聲色的對視了一眼。

兩人都想到了史進現在使的一招,正是緩兵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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