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公司章程立大功(1 / 2)

李微熹放了學,就趕去買了一份報紙,飛速回到救助中心自己的房間裏翻新聞。

此刻張雪竹還在實習,沒有回來,莎莎早就寫完了作業,去管理老師辦公室看電視了,寢室裏空無一人安安靜靜,正適合她邊讀新聞邊思考!

李家算是本地名流,鬧離婚也要鬧得驚天動地,足足占了半個版麵,而記者寫稿子,也要取個有轟動性的好名字——《啟巒公主竟自砸千萬豪宅,夫妻恩斷義絕為哪般》。

為哪般?文章裏說得清楚,自從李家的獨女李微熹死後,李女士就因“精神瀕臨崩潰”被丈夫鎖在房間裏,房間裏任何能夠打發時間的東西都沒有,連她的手機都被沒收了,因此認定丈夫是想逼死她,所以剛被朋友救出來,就決定和這個忘恩負義的白眼狼離婚並起訴他監-禁,讓他去監獄裏蹲一蹲。

而她的丈夫梅陽,則是堅稱自己不讓妻子出門是為了她好,說李女士看到人家的女兒都會盯著出神,他既害怕李女士做出當街搶小孩的事情,也害怕她觸景生情,徹底瘋掉。而“深愛妻子”的他甚至表示,如果她去精神病醫院接受檢測,而沒查出任何問題的話,他會繼續補償她,陪伴她,和妻子一起走出失去愛女的陰霾。

至於李薇瓏說的“監-禁”,梅陽也做了解釋的。他說這樣布置,是擔心妻子從房間裏找到什麼銳器自殺。

李微熹看著都咬牙——真是鬼才會信他的話!要果然是擔心李薇瓏自殺,為什麼不把牆麵都包上軟皮,為什麼不把窗戶也焊死?難道想死的人不會撞牆也不會跳樓嗎?

分明就是想讓李薇瓏徹底瘋掉!

文章還說,梅先生誠懇地向妻子道歉,但截止發稿時,李女士沒有對是否接受他的道歉表態。

於是記者就此采訪了啟巒集團宣傳部門的負責人,想了解控股股東和董事長離婚是否會導致啟巒集團內部的經營策略產生分歧。

宣傳部門非常套路地表示不會,畢竟大股東平時並不幹涉公司的經營發展,而集團的各個子公司,也有自己的管理體係和發展願景,這一點是不會改變的……

但當記者問到婚姻失敗是否會讓梅先生離開啟巒時,宣傳部門的人表示無可奉告。

此處的“無可奉告”,相當於“這種廢話難道還要問嗎”。

啟巒集團並不是上市公司,換董事長換總經理的程序,都沒有那麼複雜而嚴苛。

李微熹記得,公司章程中約定了董事長由大股東提名,占表決權多數的股東同意產生——媽媽去世後,她的股權由自己和父親一人一半繼承,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就成了那位爺爺的舊友。

也正是因為這個條款,那位鄭老爺子能一手把她托上董事長的位置。

正如多年前,第一大股東李薇瓏也曾用這個條款,讓自己的丈夫做了董事長一樣。

否則,若是讓股東們一人一票表決,梅陽何德何能接掌啟巒呢?無論是資曆還是能力,他都不是最好的選擇,但誰讓……誰讓他長得英俊,娶了李老爺子的獨女呢?

當初,梅陽一連串神秘操作,讓公司深陷困境的時候,李薇瓏還曾考慮過要不要換個董事長——但最後,她還是選擇相信丈夫,相信他是有商業眼光的,他看好的項目,隻要再持續不斷投資兩年,就能帶來正的現金流了……

但直到李薇瓏去世,梅陽養出來的賠錢貨,還是賠錢貨。不僅沒有給公司賺到錢,還吸走不少本該重點發展的項目資金,拖累了整個集團的發展速度。那些項目甚至一度把啟巒拖到生死存亡的邊界,賣樓賣地厚著臉皮搞債務重組,才好不容易把資金周轉過來……

想到這段曆史,李微熹都咬牙。那會兒她就想過,等她不幹了,這個章程一定要改掉。大股東一個眼瘸就能捧個二百五當董事長,這太可怕了。

但……沒來得及。

雖然她在位期間把公司章程前後改了三次,可為了安撫當時的大股東鄭老爺子,這條款始終沒有變動——畢竟,從第一大股東手中奪權,是個明確的“老娘不打算合作了”的信號,而老鄭手中的股權,夠給她添麻煩了。

更況,李微熹當時認為,這事兒不用著急。等梅陽百年以後,他的股權,不還是要落到自己的手裏頭麼?到時候她還是第一大股東,再改這條款,就沒人能攔她了。

沒想到自己的“百年之後”,來得比梅陽的還早。

思及前世的身後事,她忍不住歎氣——她死了,股權就會回到梅陽手裏,梅陽成了第一大股東後,會推薦誰當董事長呢?他自己嗎?但啟巒集團的股東們已經不信任他了,就算他提名自己,也未必會通過。

到時候要怎麼辦?股東會上吵架扯頭花?還是,會有人收購別人手上的股權,讓公司的“第一股東”換個人?

想想都頭大——李微熹隻能期待鄭老爺子寶刀未老,雄心仍在,從另外幾位股東手上再弄個8的股權來,搶回大股東的位置,堵住梅陽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