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子果然並不像表麵那樣簡單。賊曹史帶著七八個縣卒趕到雙河裏的時候,已經臨近中午,陳黑並沒有逃跑,他躲在裏中,不敢出來,雙方僵持了一會兒,後來在雙河裏裏正兼陳氏一族族長的勸說下,他才戰戰兢兢的走出來。”
嫌疑人陳黑被帶到縣獄中,當獄吏告知他朱崇已經死亡的時候,他臉色煞白,幾乎站立不穩,馬上交代了事情的所有經過:
案發當天下午,陳黑剛要出門,朱崇又來了。他這次帶著一把刀,對陳黑說道:“今天要麼還錢,要麼就刀頭見血。”陳黑跪倒哀求再緩些時日,朱崇知道這不過是他的緩兵之計,每一次都是這一套說辭。這筆債務前後拖了一年多,遲遲難以收回,估摸著,這陳黑是沒打算還的,他一時性起,索性把刀柄遞過來說道:“要麼你就殺了我,錢也就不用還了。”陳黑暗想:左右也是活不了,不如殺了對方,還能多活幾天。於是順勢接過一推,尖刀紮入對方小腹。但轉瞬間便後悔了。他馬上踉蹌逃走,因為害怕報複,直接出了城往雙河裏陳族老家奔去。
但他死活不承認朱崇是因他而死。
“我縱然刺了朱崇一刀,但我清楚的記得,那刀身隻沒進身體三分之一,斷然不會致命。小人實屬冤枉。”
“一派胡言,我們發現朱崇屍體的時候,那刀身是完全紮入身體的,分明是你有意推脫罪責編出來的說辭。”一旁的一個獄吏惡狠狠的說道,這個獄吏名叫武,在蕭邑任職多年,十分幹練,現在作為獄司空忠的副手。
整整一個晚上,任武如何嚴刑逼供,他都拒不認罪,直呼冤枉。
負責審理整件案事的忠也隻好重新尋找線索。朱崇死前麵目猙獰,顯然是遭到了變故,如果是失血過多而死,不應該是那樣一幅麵孔,而且據朱崇之妻說,朱崇出門之前帶了六百錢出門,荊發現朱崇屍體的時候,他的身上並沒有錢財,連同身上的褡包也不見了,很有可能是在途中再次遭到剽竊,他受了傷,任何一個男子都能輕而易舉將他擊倒。而陳黑逃出城的時候,正是城外捕捉蝗蟲的黔首回城的時間,他傳喚了幾名目擊者,一經詢問,便也排除了陳黑再次作案的可能。但他仍然被當做重要嫌疑犯關在縣獄裏麵。顯然,朱崇的死應該是第三個人造成的。
可惜凶犯留在現場的證據不多,除了紮在朱崇身上的那把小刀外,就剩下那枚在草叢中發現的竹券。
這把小刀,本來就是朱崇自己遞到陳黑手上的,而且蕭邑佩戴這種小刀的人十分普遍,靠一把刀,很難甄別出凶手來。
於是,忠把注意力集中到現場發現的竹券上來。他立馬吩咐旁邊肅立的小吏和書胥道:“你們先分頭去市場,找那裏的商人,詢問一下這枚竹券的用途,是哪個行業用的,到底值錢幾何,回來向我報告。”
很快胥吏們便回來了,據商人們說,這枚竹券是販運繒帛這行當的物事。商賈們還細細數過券齒,有十一個之多,按照販繒帛這行當的規矩,每齒折合一百八十錢,那麼這枚竹券相當於一千九百八十錢的價值。除此之外,便說不出什麼其他東西。
“這枚竹券為何會出現在那裏?”忠仍然有些遲疑:“契券是很重要的東西,如果商家所賣東西,錢財,券齒對不上,被發現了是會受到市櫞史的責罰的,因此商賈們十分小心,絕對不會隨便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