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的哐當幾聲,花瓶瓷器碎了一地,聽著就十分嚇人。
她趕緊點了點頭。
……
宋家不遠處的某家公園內。
阮葉坐在石椅上,翹著二郎腿,再一次覺得自己其實就是個傻比。
當初,她就不該答應那小破孩給他補習的。
浪費她的時間不說,每周三、周五大晚上的,還要在這坐著白白吹風兩小時,又沒錢拿。
早知道這樣,把地點定在肯基基,麥當當多好。
有空調,餓了又能隨時叫東西吃,說不定還有帥哥服務員可以使勁的調戲。
但轉而一想自己比臉還要幹淨的錢包,阮葉又覺得,在這吹風真是個不錯的選擇。
起碼不要錢。
大概是聽到了她的心聲,沒一會兒,阮枝朝著她走過來了,手裏還抱著個肯基基的全家桶。
還沒靠近,阮葉仿佛都能聞到那炸雞的香噴噴氣味,沒忍住,咽了咽口水。
葉柔柔被葉晚晚打壓的太狠,在出租屋時,基本上,什麼奢侈品包包、珠寶,都便宜賣了。
這才勉強活下去。
但最近,這些錢也不夠用了,阮葉實在囊中羞澀,一天基本隻吃早中兩頓,晚餐不吃,當減肥了。
其實以她的電腦技術,往自己銀行卡裏塞點錢不是問題,而且見鬼的是,她似乎對這操作還很熟悉,好像以前就這麼做過不下百次似的。
但後來,她還是放棄了。
覺得這麼做,總歸不太道德。
於是,隻能餓著了。
現在看到滿滿的一桶炸雞向她走來,眼睛都忍不住發光了。
阮枝一手抱著全家桶,另一隻手抓了個炸的酥脆的雞翅,低頭咬了一口,點評:…
“沒想到這東西還挺好吃的。”
阮葉愣住了:“你以前沒吃過嗎?”
哪怕阮葉自己記憶模糊缺失,但她依稀記得,她應該是吃過這種東西的,而且還很喜歡吃。
何況,現在恐怕隻有很少的成年人會沒吃過炸雞這種東西吧。
阮枝搖了搖頭,“我第一次吃,我以往不太喜歡吃肉,沒想到,這東西炸了還挺好吃,不過吃多了好膩,我不喜歡。”
其實,相比雞翅,阮枝更喜歡吃薯條,土豆條軟綿綿的,外麵又脆脆的,特別好吃。
於是,她幹脆把薯條都拿了出來,剩下的,連帶整個桶,都給了阮葉。
其實阮葉前幾天才剛認識林月。
沒錯,林月就是阮枝告訴阮葉的名字,既然阮枝打算呆在海城,她便打算先將阮枝放在京城,重新用林月這個身份在海城生活了。
而阮葉也沒傻到說出自己的真名,報的也是“葉柔柔”這個名字。
但好在,名字其實並不重要。
不知為何,明明是個不認識的陌生人,但阮葉就是有股很濃很濃的熟悉感。
熟悉到,她忍不住向對方靠近。
熟悉到,很快就跟對方混成了能邀請阮枝來她家住的親密姐妹。
熟悉到,就像現在,她遞過來價值不菲的炸雞桶,阮葉連句推辭或是不好意思都不用說,直接就心安理得的接了過來。
阮葉抱著那裝滿炸雞的桶,卻沒吃,而是一臉陶醉的深深吸了一口氣,之後,沒忍住,流下了幸福的口水。
阮枝:“……”
她該給阮葉找個好點的身體的,看把孩子可憐的。
經過這段時間的觀察,阮枝已經能初步斷定,葉柔柔就是阮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