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臻看了妹妹一眼,默默地拿起了書包,沉默地走出了家,去了學校。就這樣,兄妹倆和養父相安無事的繼續生活在了一起。

後來,為了讓妹妹獲得自由,江臻開始扮演起一個乖兒子來。在學校,他努力學習考第一,回到家晚上睡覺的時候,他會假裝做夢喊媽媽,以此來騙取養父的信任。

除此之外,江臻還會在晚上做好飯等養父回來吃,甚至會給養父清洗衣服。

養父見江臻這麼聽話,覺得這孩子是真的懂事了,知道好歹了,漸漸地就對他放了心。江臻花了一年的時間,完全取得了養父的信任,養父才給江碧取下鎖鏈。

就這樣,他們又在一起生活了三年。

轉眼,江臻兄妹都十歲了,距離他們被賣到越國,已經過去了六年。

江碧越長越漂亮水靈,附近不少人家都鍾意她,都在等她長大了,娶她進門當媳婦。

見女兒這麼受歡迎,養父是打心眼裏開心,他現在就盼著江碧快些長大,等她長大,就給她找個有錢的婆家,多要一些彩禮。

江臻知道養父的打算,對此他並沒有表達出不滿,也不敢表達自己的不滿。他經常熬夜教江碧讀書識字,是以,江碧即便沒有上過學,卻也識字。

江碧的鉛筆斷了,江臻將自己的筆遞給江碧,他拿起小刀削鉛筆,結果一個不穩,鉛筆刀掉到了床底下找不到了。

江臻打開電筒,鑽進床底,才發現刀片落在了床柱後麵。江碧鑽進床底,拿到了鉛筆刀後,準備爬出去的時候,這才發現木頭床的床板上麵,有兩個用黑色木棍寫的字。

——江臻。

江臻怔怔地望著那兩個陌生的字,突然雙眼模糊。

江碧見江臻一直躺在床底下,遲遲不出來,以為鉛筆刀不見了。“哥哥,找到鉛筆刀了嗎?”

江臻趕緊擦幹雙眼,從床底滑了出來,他說:“找到了。”

江碧見江臻眼圈紅彤彤的,她吃了一驚,“哥哥,你哭了嗎?”

江臻坐在小凳子上,沉默地銷著鉛筆,沒有答話。

江碧又問:“哥哥,你為什麼哭?”

江臻突然抬起頭來盯著江碧,問她:“你還記得,我們原來的名字嗎?”

江碧愣了一下,接著搖頭。“我不記得了。”

“那你記得,我們的家在哪裏嗎?”

江碧仍是搖頭。

江臻突然就很沮喪,他手下一用力,那鉛筆刀直接將鉛筆筆芯給砍斷了,他手指頭也被割破了皮,留了血。

江臻盯著指尖血,低著頭說:“碧兒,我以後,一定會帶你回家的。”

江碧悶不啃聲,大概是對這件事已經不抱希望了。

江臻放下小刀和筆,打著手電筒去了菜園子。他在菜園子裏找到了一種草,將那草碾碎了直接塗抹在手指的傷口上。

江臻按住了藥草,等血止住,這才準備回屋。他晃著手電筒從樓下大廳穿過,朝著樓梯間那邊走,卻聽到有談話聲從餐廳裏傳出來。

江臻聽到了‘買過去養著’、‘快要長大了’等內容,頓時停下了腳步。他不動聲色地轉了個身,關了手電筒,悄咪咪地走到餐廳外。

江臻靠著牆壁偷聽。

屋內。

養父抽著旱煙,默不作聲地注視著麵前的女人。

女人是媒婆,她手舞足蹈地說:“你們家方清是個美人啊,阮家的少爺能相中方清,那是你們方清的福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