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柏彥來清府,算是忙裏偷了個閑。
有公事在身,自然不能久待。
因為行程已經定下來,當天晚上就得飛曼市。
唐黎倒是想跟著一塊兒走。
無奈她先前答應過,要在寺廟誦經七日。
也就是說,最快後天晚上才能離開。
所幸宋柏彥要在暹國待四天,兩日對暹的國事訪問,還有兩天,是為參加在曼市舉行的亞太地區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所以,唐黎沒再著急。
宋柏彥對她的尊重,體現在方方麵麵。
下聘這日,得知她的房間裏塞滿了李氏長輩,宋柏彥是見了人才走的。
離開前,沒忘再‘敲打’調皮的宋景天。
小家夥被叫到宋柏彥麵前的時候,才知道自家大哥來了,還沒說上幾句話,他大哥又要走了。
就是傻瓜也瞧出來,大哥不是專程來找他的。
——看他,隻是順路。
不過,當大哥用手覆著他腦袋,他就接受這個事實了。
誰還沒個牽腸掛肚的心上人。
他們老宋家的優勢基因,不就是疼老婆。
那身暹式禮服,終究沒再還給品牌方。
次日,唐黎準備出發去寺廟,經過二樓的洗衣間,發現兩名傭人正在熨燙禮服的筒裙部分,下樓後,她從婉娜拉口中得知,李灝花六千萬暹銖買下了那件婚紗,折合美金,一百八十萬美元。
昨晚上,唐黎已收到一份‘嫁妝’。
是李灝將她叫去書房,遞給她一支筆和一疊協議。
李灝的原話是——
“我死後,這些都是你的。”
唐黎翻看協議標頭,確認了是財產轉讓。
其中包括李灝名下的公司股權、各種有價證券、房產、遊輪還有其它不動產,拋開這些,單就銀行存款,已是個天文數字。
可以說,李灝手握著整個家族大部分的資產。
現在,李灝將這些都給了她。
唐黎卻沒接受。
李灝以為她對機場的事心存芥蒂,不等他拿話扭轉唐黎的想法,唐黎就給出解釋:“從我簽下名字的那刻起,也意味著李氏走向衰落。”
“無知的貪婪最為可怕,我擁有這些財富的前提是,我也具備鎮住一切妖魔鬼怪的能力。”
事實上,她不懂經商,也不懂馭人之術。
再給她十年,她都不一定能握穩李氏這艘大船的舵盤。
在她學習的時候,或許李氏就已被吞噬殆盡。
這世上,沒有不愛財之人。
她亦是如此。
隻是,她尚存理智,也有自知之明。
一個已擁有實力的新任家主,才能讓李氏走得更遠更久。
至於她,從未想過後半生定居在暹國。
李氏在暹國已紮根百年,亦不可能輕易把全部家當轉移去S國。
“而且,我隻想守著自己愛的人,守著和他的那個家。”
她隻是個再平凡不過的普通人。
沒有三頭六臂,也沒有層不出窮的特長。
承認這些並不羞恥。
她可以為家族盡自己的一份力,卻做不到徹底奉獻出自我。
所以,她不能在協議上簽字。
當她寫下自己的名字,便意味著將對整個李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