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這是我們賺的錢,現在交給你了。”小芳交上了錢。
這錢不多,也就兩百多元。
但是,這個小店,根本就賺不了多少錢。
曹寧收了她上繳的錢,裝進了口袋中,然後,又從自已的包中,拿出了兩千軍票遞了過去。
“你們在這裏有兩年多了,我都沒有給你們發薪水,今天就一次給你們補上。”
眾人高興地收了錢,老板收走了兩百,卻拿出了兩千,每個人都能拿了兩百軍票,多出的錢,小芳統一收著,留著半年後再發一次薪水。
“公子,你還走嗎?”小芳問。
曹寧說:“我在上海有重要的事情做,南京這邊就靠你們幾個人了。每年我會回來一次,但是你們要記住,不要說認識我,否則會給你們帶來大禍的。”
眾人心想,這老板在幹什麼生意。不過,曹寧說的話,她們是記住了。
回到了房中,曹寧睡了一個安穩的覺。
這家店由於井上二郎的關係,日偽軍都知道,是日本人的店,所以平時沒有人會上門來搜查。
第二天,曹寧起床出門,去了外麵吃早餐。
“聽說了嗎?昨晚上南京的軍警都主動了。”
“知道!是抓一個人。據說那人是獨行大盜,瞅上了劉翔,準備對劉翔下手。”
“劉翔是誰?”
“劉翔你也不知道?真蠢。好象是什麼長尾還是短尾巴的。”
“你說錯了,劉翔是汪精子新政府的高官,常委兼宣傳部長。”一個人指著報紙說。
曹寧不動聲色地吃完了早餐,買了一份報紙回到了小店。
回到房中,曹寧看起了報紙。
這記者的消息夠靈的,昨晚上的事,今天就登報了。
報紙上講,昨天夜裏,有人準備到劉翔行刺。但是提前得到了情報的警方,便著了布置。到了晚上,果然有人前去,可惜的是,警方沒能抓到那個刺客。
對於這個消息,曹寧得到了幾個情況。
一是,自已打劉翔的主意,對方已經知道了。所以,昨晚上,劉翔的情婦家沒人,那是他們撤走了。
撤走了目標,又安排了軍警,連探照燈都裝上了,說明對方對自己的行動有一定的了解。
二是,自已沒有暴露。
如果自己暴露了,那麼報紙上就不會是刺客,而是直接寫上了自己的名字。當然,也有可能是汪精衛不想造聲勢,他想無聲無息地幹掉自己。
這種可能在,因為汪精衛不想直接麵對吉川。殺一個曹寧,與殺一個刺客,是不同反響的。
三,還有一種可能,有人舉報了這事,但是,舉報的人,沒有說出行刺的人的姓名,所以他們不知道行刺者是曹寧。
分析結束後,曹寧感到,第三種可能最大。
那就是說,有人出賣了自已。
自已來南京,執行這個任務,隻接觸了兩個人,周佛海與特七號!難道說,是他們中的一人出賣了自已?
一時間,曹寧的腦海中,不斷地閃現著這兩人的影子。
不行!必須弄清楚!
曹寧放下了報紙,出了店門,來到了一個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