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上去倒是很像嫌疑人,但仔細一想,後張的臂力不強,張軍反而能排除嫌疑。
隊伍配三個警察,打頭的沈敬。
局裏配了一輛特勤車。
張國慶一向會來事,走到沈敬旁邊和沈敬扯東拉西。
旁邊的楊鑫嗤了一聲,落後幾步和連葉並排,整了整衣領,捋了捋頭發,“姑娘,你叫什麼?我昨天怎麼沒見過你?”
“我叫連葉,是新來的。”連葉看了眼他肩膀上的花花,大致知道他的地位。
“你多大了?有沒有對象?”楊鑫笑著問。
連葉正要回答,就見沈敬從前麵過來,勾住楊鑫地肩膀,哥倆好地把他拉到前麵去,衝著後麵喊了一聲,“讓女同誌坐副駕,你們幾個大老爺們擠擠,楊隊,咱們來聊聊正事。”
“哎——”楊鑫回頭依依不舍地看了眼連葉,沒好氣道,“太陽打西邊出來了?沈隊竟然會主動跟我說話?”
沈敬皮笑肉不笑,“楊隊怎麼說也是刑偵一隊副隊,聊聊案子不是理所當然?”
楊鑫說,“我看,我們還是應該把目光放在通州路附近的居民身上,再把受害人當晚有沒有作案時間的表格仔細排一遍,沒有證人的肯定就有嫌疑。”
沈敬順著他的話說下去,“這個肯定是要再排查一遍的。”
最開始,他也產生過疑惑,後一個凶手為了撇清嫌疑,故意在通州路作案,那他一定是通州路的人嗎?既然他提前盯梢呂曉萍,會不會根本不住在附近,盯梢的時候順便踩點,規劃路線?
重新分析現場之後,沈敬確認後一個凶手也是附近的人。
黑色的車帶在瀝青路上刹車之後會留下一串黑色的痕跡。
警察趕到了自行車就倒在那個地方,旁邊有一灘血跡,路邊的血點淅淅瀝瀝,到前方某個地方便消失,隨著一起消失也包括鞋印。
既然認定後一個凶手是在模仿前一個凶手的手法,那就不能以常理來看待現場。
營造出一種呂曉萍刹車即被一擊斃命的錯覺,前方淅瀝的血點是凶手把呂曉萍帶走時留下的。
仔細分析之後才能發現,第一現場其實是血跡消失的地方,旁邊的植物裏有不易發現的噴濺血跡,淅瀝地血跡是呂曉萍未斃命時往回跑留下的,因為那個方向離居民家裏最近。在逃跑過程中被凶手抓住,自行車被推回刹車原地,那裏的血跡是凶手刻意留下。
也就是呂曉萍刹車之後走了幾步才被害,期間也沒有喊叫求救。
意味著她大概率和凶手相識。
昨天連葉整理好表格,沈敬已經大體看了一遍,特意注意了一下通州路附近的治安積極分子。
他所在的這個隊伍裏,除了連葉,其他七人都住在通州路和嶺秀路。
這也是他跟隨這個隊伍的原因。
表格裏也有這七個治安積極分子的記錄,每個人都有不在場證明。
且沒有一個人提過自己認識呂曉萍。
但這並不可信,因為他們有機會接觸記錄並偷偷改掉。
所以這個時候老錢已經帶人分頭去積極分子的家裏重新取證排查,順道去呂曉萍家裏調查呂曉萍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