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文博雖是小宛的無奈之舉,但二人卻有許多相似之處,都是善於鑽營之人,都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之人,也都是視金錢權勢如命之人。
此次山青被捕,正是他們兩口子下得手。
文博跟隨山青將近十年,但他真正的老板不是山青,是虎爺。
對於虎爺,山青是相當忌憚的。當年他是老黑的手下,而老黑是由虎爺罩著的。後來老黑死在了女人肚皮上,名下的基業落在了他的手上,為了保平安,為了謀發展,他也尊虎爺為老大。
隨著自己正經事業的不斷擴大,山青將一些涉黑的產業剝離了出去,因此需要虎爺出麵的機會就越來越少,這種老大小弟的關係就淡了許多。
盡管如此,看見虎爺,山青還是會感到後脊發涼。所以,這些年他對虎爺敬重有加,常日裏問候不斷,逢年過節必定親自上門奉上重禮。但凡虎爺有個吩咐,他必定花十二分的力氣去辦。
山青並不知道文博是虎爺的人。如果他知道,他就不為會文博為什麼陷害他而感到疑惑。
虎爺行事詭秘,道行高深莫測,這一點他很清楚。
說是陷害,卻是事實。當年在公司擴張過程中,山青曾經注冊了一家建築公司,因見股市紅火,就將該公司的三百萬元資金投了進去,結果大賺了一筆。
股市賺的錢山青分文不動,全部打回到了公司的賬戶裏。即便這樣,他還是在三年後被該公司的股東給告發了,罪名是挪用公司資金。而這個股東,就是文博,他最信任的兄弟之一。
其實山青沒有太在意,想著自己雖然挪用了公司資金,但公司是自己的,其他的股東隻是掛了個名,並沒有實際投資,再說他是用公司的錢去為公司賺錢,而且賺到了錢,自己未私吞一分,法律能耐他幾何?
期間葛紅曾勸他多長幾個心眼,說這個文博絕非善類。
葛紅的話他沒有聽進去,結果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僅僅兩個星期後,他就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山青被關進監獄後,葛紅第一時間告訴了王媛和山杏,因為馬三沒在,三人隻要自己四處找人托關係,卻沒有任何結果。
一個身價數億的老板因為挪用了區區三百萬,就被判了三年刑,而且還實打實地強製去服刑,這真是少見!
監獄,山青是熟悉的,在他未發跡之前,經常光顧這裏,有時是因為打架,有時是因為尋釁滋事,有時是為了躲債。
因為此時的他身價不菲,又有幾個忠誠的兄弟使勁往裏送錢,所以山青此次坐牢有所不同,既住上了幹淨的單間,不用幹重體力活,還可以自由活動。
這自由活動是最難得的,一位獄警拿了相當於他三年工資的錢,給山青特意安排了一個電工的差使,可以以檢查電路的理由,四處走動。
實際上山青根本不會電工,所有的工作還是以前的那位電工幹,他就是打打下手,擔個名而已。
可又有誰能想到,等山青出獄時,他已經掌握了一名優秀電工的所應具備的所有技能,並考取了國家認可的高級電工職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