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套5(1 / 2)

9

刑警在四海商貿公司的接待室詢問了蘇華南。

蘇華南說8號那天下午六點半他到了藍天賓館。由於路上走出了汗,他想先到211號房間洗洗臉,涼快一下,然後再去餐廳。可在211房間裏,他的手機響了,妻子來電話說七歲的寶貝女兒讓汽車給撞了,送到醫院搶救。他一聽如五雷轟頂,方寸大亂。急忙出門打車奔了醫院,也忘了到餐廳看看沈晴來沒來。在醫院裏他和妻子焦急地守候在手術室門前,也不好給沈晴打電話。而且他也不敢接沈晴打來的電話,把手機鈴聲關了。

田春達問他那晚是不是一直都在醫院裏。他說是,一直守候到天明。妻子和醫護人員可以作證。

田春達想,那麼,蘇華南應該沒有作案時間。

刑警又詢問了沈晴的丈夫杜輝。

杜輝說他隱隱約約感覺到妻子好像有外遇。但還沒有得到證實,所以也沒有采取什麼行動。至於妻子的被傷害,他認為妻子可能欠下了情債,遭到了報複。比如她情夫的妻子就可能報複她。

田春達問他八號晚上在哪裏,做了什麼。他說他去了父母家,在那吃的晚飯,並在那住了一宿。

可能涉案的人員都查問了,但沒有發現凶手的蹤跡,也沒有發現新的證據。

田春達發現,杜輝和蘇華南的外形很相像。在電腦上給他的照片用相應軟件戴上披肩長發、茶色墨鏡和小胡子,簡直和蘇華南的形象一模一樣。田春達分析說杜輝也可能化裝成蘇華南作的案。郝東和其他刑警也讚成這種看法。田春達命令對杜輝也進行24小時監視。

第二天晚上,監視人員發現杜輝在天黑後穿著一身黑衣服出了家門。於是在暗中跟蹤。杜輝叫了出租車來到了郊外寧水河邊,在一處僻靜地方下了車,他看看四周,然後悄悄走進河邊的蘆葦叢,十幾分鍾後又走了出來。

刑警隨後也進了蘆葦叢察看,發現有清掃地麵的痕跡。看來杜輝是想清除在這裏留下的腳印。他可能把作案的工具丟進了河裏,然後倉皇逃走。過後又想到要清掃當時留下的腳印。刑警在這一河段進行了搜索,在河底發現了一個皮包。皮包裏裝有石頭,還有一件帶血的藍色阿迪達斯運動服,服裝裏還包著一把瑞士軍刀。

刑警把皮包拿給沈晴看,沈晴說這就是杜輝的皮包,可那件阿迪達斯運動服和瑞士軍刀她沒見過。

刑警逮捕了杜輝。

10

在充足的證據麵前,杜輝不得不交代了實情。他跟蹤了兩次沈晴,發現她與蘇華南在藍天賓館幽會,而且都是在211房間。於是他賄賂了二樓服務台的服務員田野。田野看了杜輝拿出的沈晴照片後,說:“這個女人來過幾次,都是與一個頭發很長,戴著茶色眼鏡,留著小胡子的男人幽會。”杜輝對他說:“那你以後再看到他們來幽會,就用手機通知我。那個男的叫蘇華男。”田野因為收了一千塊錢,就點頭同意了,但他說:“你可不能把我漏了出去。”杜輝說沒問題。

8日晚上近七點,田野打電話向杜輝通報,說蘇華南又來到賓館,進了211房間。而沈晴也來到了賓館,他在餐廳吃飯時看到了她。他們可能又要幽會了。

於是杜輝在晚上九點十分來到藍天賓館。他看到211號房間的房門並沒有關嚴,就衝了進去。借著幽暗的地燈光線,他看到沈晴側身躺在床上。又看到一個男人摟著沈晴,腦袋紮進她的懷裏,二人似乎都睡著了。看到這無恥的一幕,杜輝腦袋嗡嗡作響,像就要爆炸的炸彈。他也沒仔細看,認為這男人肯定是蘇華南,就拔出新買的瑞士軍刀向男人下身刺去。他本來是想教訓他,要刺傷他的下身讓他再不能亂搞女人。沒想到由於當時過於衝動,又沒用刀刺過人,所以刺歪了,刀子擦著下身而過,刺進了小腹。他接著又在沈晴的臀部刺了兩刀,也隻是為了教訓她一下。接著就慌忙脫下血衣,連同刀子裝進皮包,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