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泳池裏的死屍5(1 / 2)

而且,當時她送給袁順這套禮品時,曾經打開盤子,向袁順介紹過這三把刀的用法,也可以留下她的指紋。

不過,從她的角度來看,也有對她不利的地方。

無論如何,假話對於一個有嫌疑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利的。關於她的“不在現場證明”她就撒了謊,這就使她從一開始就陷入了被動。隋芳認為,正因為她是殺人凶手,因此她才不得不撒謊。

晚上7點多,她回到了自己家中。這天夜裏,她的丈夫林剛毅還住在東陽的溫泉醫院裏。

她家中的保姆也因為第二天是星期日——她的法定休息日,在9點以後,收拾完離開了方綾的家,住在了市內姨姨家中。

除此之外,她家中再無旁人。也就是說,從晚上9點以後,方綾一個人呆在家裏。她洗過澡後就躺在了床上,一邊喝著飲料一邊看電視。

從11點半左右開始睡覺,一直睡到第二天8點。

這就是方綾從一開始就堅持的談話內容。

當然,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完全是自說自話。也就是說,從保姆9點多離開後,後麵的話全是編的。

根據當地派出所的兩名巡警在當夜淩晨1點左右發現過她這一事實,她的謊言不攻自破。大概她不能否定當時她穿了一件結婚禮服吧。

她不能說是另外一個女人來到她的家門口,取出鑰匙,打開房門走了進去。而且,第二天這兩名巡警又到過方綾的家中,確認了當時就是她本人。

在事實麵前,方綾果然低下了頭。她承認當時她對警方撤了謊。

但她又為自己進行了辯解。

“10月29日我在家整理舊衣服,找出了一件穿過的結婚禮服。這不是我和我丈夫結婚時穿過的衣服,也不是我的,而是我母親的。我母親在結婚時穿的就是這件。後來,我把這件衣服作為母親的遺物留了下來,也不知過了多少年,一直放在櫃子的裏麵。那一天,我偶然找到時,心情十分激動,它使我想起了我的母親。在當時的那個年代,生活還十分貧困,有這麼一件結婚禮服也算是很豪華的了。我至今也沒有一件自己的結婚禮服。我和我丈夫結婚時都是租用的。這是我母親穿過的,因此當時我就穿上了。當然,您可能認為是很奇怪的,不過,女人的心理就是這樣的。我希望刑警先生能夠理解……”

當時方綾在回答問題時,兩眼炯炯有光,精神奕奕。後來她的保姆也證明了這一點:M.GGdown8.org

——那麼,方綾穿著這件衣服是事實了?

“是的。10月29日下午3點左右,夫人開始整理櫃子裏的衣服。她打算處理掉一些舊衣服,其中就找到了這件舊的結婚禮服,她說看見這件衣服就想起了她的母親……”

——當時她的表情是什麼樣的?

“這在當時來說就算是一件很講究、很高檔的衣服了,夫人十分興奮。我想試一試夫人都不願意呢。”

——夫人到底穿沒穿這件衣服?

“啊,穿了。”

——什麼時間?

“兩天後,10月31日夜裏。”

——你認為她為什麼在那天穿這件結婚禮服呢?

“噢,找到這件衣服的第二天,夫人就對我說了,她要穿上這件衣服嚇一嚇袁順先生去,因為袁順先生不久也要結婚了,她要和他搞個惡作劇……”

——你認為夫人常常愛搞這種惡作劇嗎?

“是的。當時她很興奮,想做出讓大家都吃驚的事來,而且說要去袁順先生的公寓,好好逗一逗袁順先生呢。”

——那麼,夫人打算是在10月31日夜裏去做這件事嗎?

“是的。7點左右夫人回來後,說丈夫今晚還住在東陽的溫泉醫院,她打算利用這個時間去鬧一鬧。”

——那天夜裏你也外出了嗎?

“是的,當時我不在了。因為我休息星期日,平常一到星期六我就回姨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