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命3(1 / 2)

特殊使命3

原來,閻明暉在香港混得並不得法,這個前國民黨中央社記者早在半年前就已經落魄,無奈之下,他隻好利用以前當記者和特務時建立的人脈結交黑社會。原不過是想做個師爺式的角色,憑著中央社記者的文筆功夫,給人家寫寫黑幫活動中必不可少的信函、告示、聲明,以及幫著人家跟新聞界打打交道,但黑道朋友之所以接納他,卻並非因為他會操弄筆墨,而是要利用他在內地的關係,以G市為基地,建立一個專門收購鴉片、白粉的地下公司。

特案組審清案情,把該案移交公安局處置。

調查閻明暉這一路吃了個空門,由侯烈風主持調查的史太富那一路又是怎麼個結果呢?

2月14日拂曉時分,史太富被捕。前往抓捕的有我、侯烈風、尹白以及魏清遠等三個外援便衣。我們對其臨時住所進行了搜查,在史太富的臥室裏又發現了間諜使用的密寫藥水以及大量美元、港幣和人民幣,但沒有發現諸如手槍、炸彈、毒藥等武器或特工器材。

對於這麼容易就逮著了一個特務———而且有可能是“暗波”這樣的大特務,我心裏有點兒不托底。

為穩妥起見,在走進審訊室之前,我往特案組駐地打了個電話,讓心細如發的偵查員麥善思前來一起參加訊問。

我、侯烈風、尹白,再加上麥善思,四個經驗豐富的資深公安人員對付一個史太富,那是綽綽有餘了。結果證實了我之前的預感:這主兒並非“暗波”,甚至也不是特務機關在編的正式特工,隻不過是特務組織的一個外圍人員而已。

就這樣,特案組辛苦了一天一夜破獲的兩個案子,都跟“暗波”沒關係。往下,路應該怎麼走呢?

5

穆祥雲是特務組織布置潛伏在G市的老特務。他在G市開著一家餐館。

這一年元旦過後,一個自稱是代君的人物來找他。這是一個三十來歲,相貌周正,知識分子模樣,言行舉止透著一種優雅氣質的人。

穆祥雲在這一行待過些年頭兒,知道這樣的人物在特工業務中必有過人之處,不敢小覷,當下小心翼翼接待應酬。

代君向穆祥雲下達的任務是:自即日起,穆祥雲以“暗波”為代號正式開始秘密活動,迅即聯絡市區、郊區業已與“組織”失去聯係的舊人員,以及解放前保安團、民團、幫會、黑道的散兵遊勇,在半月內發起一次武裝暴動,不求實效,旨在製造影響。暴動所需經費、武器、器材,擬以“自籌與下撥相結合”的方式解決。

暴動團夥代號為“白虎大隊”,下設三個中隊,分別由李啟蒙、嶽三山、柏如峰擔任中隊長,但在進行暴動組織時,應注意隱蔽好自己,不能暴露身份,可以以“委托代理人”的方式進行。

另外,代君還通知穆祥雲,這次武裝暴動是奉特務組織高層命令在G市進行的帶有“試驗性質”的行動,特工組織指派專家進行遠程關注,“直屬特別行動大隊”,簡稱“直行大隊”。代君說他就是代表特務組織與穆進行這次談話的,不過,之後與特務總部的聯絡,仍應按以前的無線電通訊方式進行。代君告辭時,給穆祥雲留下了一千美金。

6

由於數日對“暗波”行蹤的調查未能獲得突破,甚至連邊都沒能摸到,特案組大夥兒的心情可想而知。

好在這種狀況到年初二下午就得到了緩解。

原來,情報人員春節也沒休息,於2月18日清晨收集到了敵特“直行大隊”著手組織在G市發動武裝暴亂的情報。北京公安部又發來一條我方不知通過何種途徑截獲的由“暗波”發往特務組織總部的密電:“已開始工作,堅信行動必獲成功。”落款是“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