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一生中總要有個宿敵的。
至少今年14歲的我如此確信著。
說起我的宿敵,應該就是鄰居家的小孩,綽號叫“小霸王”的那個吧。
說出來有點不好意思,其實我從小一直被他欺負。
雖然他跟我同歲,卻一直長得比我高,差距最大的時候足足高我一頭。
他總是三拳兩腳就把我打翻在地,然後獰笑著搶走我手裏的寶貝。
這些年來我被搶走的寶貝清單如下:
零食、
氣球、
漫畫書、
水槍、
警察大蓋帽、
變形機器人玩具共計25個……
除了搶我的東西以外,他用來欺負我的招數還有很多,比如:
把專心釣魚的我踢下河,
趁我坐下的時候突然把椅子抽走,
對掉入陷坑的我吐口水,
逼我吃撒了辣椒粉的麵包,
把螃蟹從我的後脖領裏塞進去……
總而言之,我在他手底下受的苦難一言難盡,在我幼小的心靈裏,他一度是比哥斯拉還恐怖的存在。
我今年已經初二了,明年就是初三,無論如何,都想在上高中之前,跟小霸王來個了斷。
不然,我終生都會留下心理陰影。
所以,三天前我給他寄去了挑戰信。
雖然大雜院拆遷之後我們不再是鄰居了,但是他家和我家仍然在一個城區,坐地鐵的話隻要兩站。
挑戰信想必已經收到了吧。
我約他出來決鬥,單對單,輸的人要跪在贏家腳下磕頭認錯,還要把搶去的玩具都還回來。
當然了,其實我這兒沒有從他那裏搶來的玩具——不過正義必勝不是嗎?
決鬥的地點就定在鍋爐廠後麵的空曠草坪上,時間是早9點,沒人打擾的時間。
我特意挑了一個離他家比較近的決鬥地點,這樣他輸了的話,回去取玩具也比較近。
不要誤會,我都14歲了已經不喜歡玩機器人玩具了,但是拿回這些玩具是對我實力和勇氣的證明——再說擎天柱大哥一定也想我了。
說起來,我已經三年都沒見過小霸王了。
我記得,他跟我一樣在單親家庭裏長大,我雖然不喜歡他,但是對他的媽媽——任阿姨卻印象不錯。
因為任阿姨非常年輕漂亮(因為太年輕了,不像是阿姨,更像是姐姐輩的),是不少青春少男心中憧憬的偶像,而且有她在場的話,小霸王不敢當著媽媽的麵欺負我。
英姿颯爽的任阿姨還是國際級的散打冠軍,也難怪小霸王這麼厲害。
相比之下,我老爸隻是一個眼睛宅男,開了個淘寶網店**各種和諧物,超丟臉的。
不知道小霸王這三年來過得如何,我和他的身高不會再拉大了吧?
我和他的最後一次交鋒在三年前的冬天,當時天上正飄著大大的雪花,讓我印象深刻,因為什麼原因打起來反倒忘記了。
那時我的身高已經幾乎要趕上小霸王了,而且為了打敗他,我一直在秘密特訓,胳膊上的肌肉略有小成。
所以我決定不再忍耐,而是奮起一搏。
他無數次用他的罪惡鐵拳把我變成熊貓,所以我出拳也是衝著他的眼睛去的。
但是我的拳頭隻擦過他的下巴,沒能碰到他的臉。
他臉上現出“長能耐了啊你小子”的嘲弄表情,然後一腳踢在我的肚子上,讓我趴在地上動彈不得。
真該死,我忘了防禦他的腿,就算是身高接近了,他的腿也一直比我長好多(遺傳了老爸的短腿真是對不起啊!)。
奇怪的是,他打倒我以後沒有像往常一樣向我身上吐口水,也沒有大步走開,反而帶著一點寂寞的語調說:
“這裏要拆遷了,大家都會搬走,我家要搬到城西的紅樓北街去,以後就不能常常見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