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第二百十九章 人都喜歡笨人(1 / 2)

洪承疇此時的心情很輕鬆。

甚至連一絲欣喜都沒有。

在他看來,這個勝利是可以預料的、應該的。

沒有什麼可能拿來炫耀的。

就象一頭大象,踩死一隻螞蟻一般,理所應當。

甚至他還對這支明軍的主將,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吳爭,有了那麼一絲欣賞。

勝利者對失敗者的欣賞。

就象貓對爪下那隻垂死小老鼠的欣賞,真可愛、真頑強、真有意思!但無濟於事!

在聽聞紹興府出了個吳爭,三戰三捷,甚至連豫親王多鐸都在他的手下吃了大虧,洪承疇當時有些動容,甚至有所警惕。

但在聽聞吳爭隻有十八歲時,洪承疇就釋然了。

在洪承疇看來,才能是需要時間積累的,就象他自己,也是靠閱曆的積累,才有了今日的成就,任何先天的都是不可靠的。

天賦這東西,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隻有靠經驗和閱曆地累積,那才是真正可靠的。

而多鐸恐怕是一時大意、驕狂,才不慎著了吳爭的道。

哪怕多鐸在洪承疇眼中是個對手,也不妨礙他對多鐸能力的推崇。

洪承疇在走神,他有資格走神。

因為,最多一個時辰,趕在天色全黑之前,清軍就能擊潰這支明軍。

洪承疇希望吳爭能逃。

他甚至在心裏發誓,絕不派軍隊去追擊。

不是他突發慈悲,是因為洪承疇心中有個願望,他希望殘明別滅亡得太快,再給他一點時間,他需要足夠的功勳,去順天府那個朝堂上站得更穩。

……。

吳爭的耳邊不斷地響起明軍士兵的哀號。

每一聲哀號,都表示一條生命的終結。

在這個血肉磨坊中,任何人負傷倒地,都無法幸存。

就算運氣好,沒有被敵人補刀,也會被不知敵我的腳踩踏至死。

可以想象,雙方近五六萬人,擁擠在南邊三分之一的城池街道搏殺,這是一種怎樣的擁擠。

每一刀揮出,都不會落空,或者聽到輕脆的金屬聲,那是被格擋了,要麼就是“噗”地沉悶聲,那是刀入人體的聲音。

到最稠密處,雙方士兵甚至不能揮刀,因為每一刀揮出,先傷的是自己人。

士兵隻能采取妥協的辦法,拿刀從腰間向前捅。

不用使力,隻要對準方向,後麵的人群會帶動你向前頂去。

而往往,在捅穿對方的同時,對方也捅穿了你。

然後二人雙雙倒下,死去。

在意識消失之前,雙方甚至能看清楚對方的臉,深深地,烙印在睜大的瞳孔裏。

戰爭,就是這麼殘忍。

殘忍到讓自己變成野獸,拚命地殺死對方,殺死更多的人,而心裏沒有一絲愧疚。

吳爭也在殺人,他是殺人的好手。

雖然沒有池二憨出刀快,沒有宋安射箭準。

但吳爭比池二憨靈活,比宋安力氣大。

這個比法有些無賴,就象與和尚比誰頭發多。

但如果將這兩點結合在一個人身上,就能想象些吳爭的身手。

半個時辰之間,死在這小子手上的不下十七人了。一直跟隨、掩護著吳爭右翼的錢肅典默默地替吳爭記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