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錢肅樂沒有想到的是,在正陽門前,他執意退婚,女兒卻是認了死理。
好在,值得慶幸的是,吳爭終究沒有踏出那一步,這讓錢肅樂心中有了期盼,也有了今夜,敦敦教導的這一幕。
可現在,吳爭提出這麼個讓錢肅樂意想不到的條件,錢肅樂為難了。
以他的閱曆,豈能不知道吳爭的用心?
帶錢瑾萱去杭州,生米煮成了熟飯,錢家就算被拖上了賊船,萬一吳爭動手,錢家就算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就如同黃泥巴掉進了褲襠裏,不是屎也是屎了。
看著錢肅樂左右為難,吳爭心中就樂,這老頭太壞!
吳爭陰陽怪氣、帶著一絲譏諷道:“錢相是大明忠義之士,有道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親兄弟被下到刑部牢裏,錢相都可以六親不認,不聞不問,何況是女兒……再說了,隨我去杭州,那與刑部牢房,非同日而語……。”
讓吳爭沒想到的是,錢肅樂被這麼一逼,開口道:“這就是你交還三府賦稅的條件?”
吳爭立馬預感到不對,可話趕話到了這地步,隻能硬著頭皮道:“是。”
“如你所願!”錢肅樂麵色慘然但堅定地說道。
這回輪到吳爭傻眼了,他沒想到錢肅樂還真就跺腳咬牙應了。
玩笑,僅玩笑而已,吳爭心裏申吟道。
這樁婚姻,雙方心裏都清楚,就是一樁看起來外表光鮮,國公與閣臣兩家的聯姻,實則是略顯卑劣的政治交易。
如果說這其中有人當真了,那就是老頭子獨生女錢瑾萱。
吳爭之所以提出這麼個條件,實則是想逼錢肅樂知難而退。
可不想,錢肅樂真有為了大明,割肉飼鷹的決然。
如此一來,吳爭就沒有退路了。
但有一點,吳爭無法回避,讓一個未過門的女孩,就這麼跟著他去杭州,在這個時代,就是一種恥辱。
當被千人指責,萬人鄙夷。
恥辱自己的妻子,就等於羞辱自己,這一點,從古至今都是如此,從沒有以“重男輕女”,亦或是“七出之條”而有任何改變(這裏說的是妻,不是妾)。
吳爭沒有想過去讓自己的妻子蒙羞。
可吳爭也不是君子,他會,撒賴!
不,這話不對,不僅僅是小人能撒賴,麵前錢肅樂這君子,不也撒賴了嗎?
說好三年的賦稅自留,結果一年時間就要收回,收回也就罷了,還不肯結清軍餉欠帳,這不是明擺著撒賴是什麼?
吳爭訕笑道:“嶽父大人既然應了,總該陪些嫁妝吧?”
錢肅樂一愣,“嫁妝……自然是有的,可你三日後就要離京,隻怕是來不及了。”
“說得也是,確實來不及,可如果沒有嫁妝,想必……丟了顏麵,好歹我是一朝國公,您是閣臣、大學士,娶親、嫁女連象樣的嫁妝都沒有,這豈不讓人恥笑?”
錢肅樂頜首認同,“那依你之見,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