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第七百六十四章 吳爭練兵(三)(2 / 2)

槍管也達到在十次以上射擊後才需要清理。

所以,三段擊已經不合時宜,它的最大作用是縮短射擊間隔,形成火力持續輸出,可如今的火槍,已經不需要用這種方法來維持火力。

同時,三段擊戰法造成最大的弊端就是,火力削弱,三十人分成三次射擊,火力怎麼可能與三十人同時射擊相比?

池二憨聽了吳爭的話,問道:“那這麼練站姿,就真的能達到士兵服從、令行禁止的目的嗎?”

吳爭道:“應該能吧,我也不確定。”

池二憨、宋安麵麵相覷。

吳爭道:“不管能不能,至少不會對大局造成影響,不妨死馬當作活馬醫,至少方國安也在訓練,就算我這訓練失敗了,不至於影響到三萬人的訓練。況且,新兵已經訓練三個月了,體力、基礎射擊等等,方國安都已經訓練過,我何必繼續炒冷飲呢?”

這話倒是實在,讓池二憨、宋安點頭稱是。

吳爭道:“五天,就五天時間,必須保證四十八人中有九成站姿達到我的要求,五天後,練射擊精準。射擊精準練習十天,剩下半個月,練習戰法配合。”

池二憨眼睛一亮,“少爺打算練什麼戰法?”

吳爭哂然道:“還沒想好,到時就知道了……都睡去吧,別賴在我這。”

池二憨和宋安不情不願地走了。

吳爭陷入了沉思。

他沒有說謊,確實沒有決定用什麼戰法。

火槍戰術,歐洲就在用“排隊槍斃”的戰法,雙方都是采用這種,也就沒有什麼先進後進之說了,勝利取決於誰的射程遠、火力持續度高,誰打得準反而成了次要的。

但這種方法在吳爭這,總覺得缺少了些什麼。

翻著戚繼光的兵書,看到他對軍隊基層的編製,吳爭心裏一動。

戚繼光的小隊編製,還是契合了遠中近輸出的,幾與後世步兵班無差。

不過很顯然,長槍、狼筅是不需要了。

因為一米四的火槍,加上刺刀,將近一米八的總長度,勉強可當長槍使了。

然後配備兩名專門投擲手,來投擲手雷,也可兼顧中距離的火力輸出。

可對於盾兵,特別是立盾兵究竟是否需要,吳爭為難了。

眼下火槍的有效射程是一百五十步(約二百二十米)左右,極限是兩五十百步上下,這個距離的衝鋒,大概是二十至三十秒,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夠裝填兩次,三次齊射。

那麼,三輪之後,就需要進入拚殺。

火槍兵沒有鎧甲,近戰顯然是最不利的,那麼怎麼來有效起到保護士兵的作用呢?

吳爭翻看著,思考著,一直無法決定是不是配備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