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分層銷售和售樓說明書(1 / 2)

渡江戰役打響之前,魔都和江浙一帶的很多富商拖家帶口來到了香港,其中包括李逸鬆在魔都的一些朋友。隨著百萬雄師過大江,魔都被解放,華共軍隊一路南下,越來越多的人逃難來到了香港。

逃難來到香港的人中,有窮人,也有富人。

窮人來了香港,租不起房子住,隻能露宿街頭,或者租住在山邊的木屋裏,他們很難找到好工作,就算能夠找到一份公司,收入也不可能太高。

而富人到了香港,剛開始住酒店,時間久了,決定在香港定居了,自然要買房子住,甚至要投資買房用於出租,因為願意投資地產的富人不少,這推高了香港房價地價。

本來,李華龍還想拿地皮向彙豐銀行作抵押貸款,款項用於蓋建樓房,李逸華知道此事,有些不高興,還批評了李華龍幾句,讓他做生意別太激進。

李逸華嘴上批評了李華龍,但心裏還是很欣賞這個兒子的拚勁,他拿出50萬港元借給李華龍,但他說了,親父子也要明算賬,借款利息按照銀行的利息計算。

……

香港傳統的的樓宇買賣方式和後世不太相同,五十年代之前,香港樓宇買賣都是以一整作為單位的,沒有巨額資金,很難購買下來;而即使有錢整棟買下來,要轉手賣出去也極不容易。這時候,一些位於九龍深水埗一帶的物業頗為吃香,買家多是“金山阿伯”(從舊金山回來的華僑),他們置業就是為了收租。

利希慎家族、何東、廣生行、陸海通等大地產商,亦一律是以建樓收租為主,房子租給別人,一般需要七至十年才能翻本。

而小的地產商,則是小本經營,通常蓋兩層至四層的房子出售,行內稱之為“炒四熱葷”。

總之,這種經營方法,既不能加速資金的周轉,賺不到大錢,亦無法解決香港的住宅緊張問題。

這種傳統的地產經營方法之所以流行多年,這是因為樓房的產權和責任問題解決不了,此時的港府不承認樓房的上蓋,即建一、二層,或三層、四、五層,政府都不理,政府把地賣給你後,隻承認你一個業主,隻向你一個業主收地價和地稅。若把樓宇分層出售,當時法律上還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其實,這個時代,不僅是在香港,在世界很多地方,那時樓宇買賣都是以一整幢作為單位。

這種陳年行規沿用了多年,沒有人覺得它有什麼不好,更沒有人提出要去改革它。

李華龍很清楚這種經營方式的局限性,將來肯定會改變,他要成為一位先行者,推出新辦法,就像“切月餅”那樣,把樓宇契約切開,即“分契”,然後把樓宇分層出售。

此時在香港,“分契”並無先例,李華龍需要解決法律問題。

李華龍找了幾家律師行,問了不少律師,都不認可分層銷售的法子。

皇天不負有心人,最後讓李華龍找到了一位姓羅的大律師,他認為此法可取,沒有與現行法律抵觸,隻需經過一番繁雜的呈稟手續即可。

經過羅律師一段時間的努力,解決了分層出售的法律問題。

李華龍為此並沒付出太多的律師費,羅律師是一個聰明人,自己解決了分層出售的法律問題,他開創了“分契”業務,將來肯定財源滾滾。

……

八月中旬的一天傍晚,李華龍拿著幾份售樓說明書回家。

回到家中,在客廳見到了父親,李華龍微笑道:“爸,這是新鮮出爐的售樓說明書,您看看。”

李逸鬆放下手中的書,接過了售樓說明書,看著封麵上的字,念道:“九龍油麻地公眾四方街新樓分層出售說明書”。

這本售樓說明書為16開本,共22頁,上有文字詳細說明樓宇的地勢環境、建築材料、分層價格、訂購方法,另外還有地盤、各樓宇的透視圖和平麵圖、騎樓剖麵圖、各分層的平麵圖等。除了印刷、裝訂質量較為粗陋之外,它就是幾十年後裝幀美觀的看樓書前身。

李華龍拿起父親放在沙發上的書,看了一眼,就笑了起來,他沒有想到父親會看還珠樓主的《蜀山仙俠傳》。

“笑什麼啊?”李逸鬆瞪了兒子一眼。

“沒有想到您會看這種書。”

“《蜀山仙俠傳》這本書規定什麼人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