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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我的企鵝隔壁朋友!
她說到了版權期的問題→版權期到期之後。
她:“怎麼說呢,超人不在dc!也不隻是在某一個編劇筆下!超在大家心裏!在無窮的宇宙經曆無盡的冒險!多少會有一點經曆和性格上的不同!但那些都是克拉克肯特!”
“而且,很快也沒人能夠再代表他了!哪怕dc現在殺死了他也沒關係……”
“……嗚嗚嗚嗚還是很有關係嗚……”
“但是,總之,十二年後,他依舊可以活躍在所有人的紙上!”
“而且,到那個時候。”
“就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官方可以永久性地殺死他了!”
“現在就讓他活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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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說的我也都想到了,dc要把超人徹底寫死的根本原因是95年版權期到期,其次是因為超人給他們賺的錢真的不如蝙蝠俠這個ip多。
看到不少人對於上章提到的[蝙蝠俠離開哥譚]有疑問,多說兩句吧。
目前的情況是這樣:
1克拉克預計是徹底寫死,也就是近兩年甚至明年的事情。
2布魯斯是計劃讓他離開哥譚,但是dc目前並不是要讓布魯斯韋恩徹底卸任蝙蝠俠,他依舊是蝙蝠俠,隻是他要離開哥譚了,問題是這個離開很可能是長期的,不像是蝙蝠俠群英會那樣,但是後麵會淡化[布魯斯韋恩蝙蝠俠]還是肯定的,畢竟距離公共版權期也就十多年了。
雖然這麼說,還是會讓喜歡蝙蝠俠的人無法接受就是了,在很多人的心裏,哥譚與布魯斯韋恩的蝙蝠俠是一體綁定的。
總之,說回來。
版權期到了的超人就不是dc的超人了。
但是超人依舊可以是所有人的超人。
道理上都明白……
但是感情上還是很難過。
我並不認為我喜歡的角色必須一帆風順不能受苦,最終擁有一個童話故事般的美好結局。我仔細想了想,我尤為偏愛的那些角色,大多以經曆坎坷甚至不得善終居多,可是我不會因為他們的死亡與苦難而感到無法接受,我會傷心難過,我會設想如果他們能走另一條路,我會思考無數個“如果”,但是我唯獨不會感到完全不能接受,因為那是塑造他們的一部分,但是現在的dc編輯部對待筆下角色的方式讓我感到很廉價,就像是所有的超級英雄都是他們可以隨意處理的廉價產品。
以下僅個人想法:
1實事求是的說,公共版權期才是徹底寫死超人的根本原因。
2超人與蝙蝠俠的公共版權期僅差一年,蝙蝠俠卻還有離開哥譚之後的故事,從[初步淡化]到[逐漸適應]到[最終死亡],而超人則計劃在近兩年直接寫死,主要是因為蝙蝠俠這個ip在影視上的巨大成功,而超人的影視化則的確並不理想,可謂是影視化反哺漫畫的兩個極端例子。
3我捫心自問,zzzq其實隻是建立在公共版權期之上的添頭,但是依舊足以看出dc編輯部的躍躍欲試乃至是迫不及待。
類似於。
——超人又不怎麼掙錢而且公共版權期快到了,讓我們盡快開始下一步的新超人計劃,讓克拉克肯特趕緊死了讓位吧。
——但是“超人”的知名度是真的很厲害啊!趁著克拉克肯特aka超人還沒死,趕緊用“超人”的名號出個櫃!正好符合zzzq還能引起大新聞!
就,廉價,廉價。
我想這樣廉價的處理方式才是讓我最最無法接受的,我願意中二一點地稱呼這種做法為謀殺。
他們在殺死角色,以一種讓真心喜歡他們的人們完全無法接受的方式。
就像是我上章所寫的。
他:“所以我的離開說不定也是一件好事。”
我:“可是你不應該以這種方式離開,他們不能讓你用這種方式離開。他們應該給你一場盛大的告別,讓你以溫柔的方式與所有人說再見,而不是一個刺激的噱頭,再也沒有一點的愛與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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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天其實就是很喪,很頹,很鹹魚,處在一種躺平的狀態。
然後躺著躺著就覺得很空虛了,時間怎麼就過去了,我是在虛度光陰嗎,生活不能是這樣的。
所以還是做點什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