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第169章 【巨大な花火】的喧嘩桑.....(求訂閱~月票!)(3 / 3)

畢竟,一個優秀的音樂人,還是一個能將《JOJO》讀的很透的音樂人,很難得。

現在肯定是要抓住機會的。

集英社齋藤:【是這樣的,喧嘩桑,我們本身的製作是第一部與第二部連起來做,然後一起發布,看一下市場,順利的話,就可以回收營收,開始進行第三部的製作。】

【所以,後續這一連串的合作,想要和您進行一下長期的合作,當然,也是會有試驗的,如果喧嘩桑有想法,我可以給喧嘩桑一些要求與資料,然後喧嘩桑根據保密的要求與資料,進行第二部和第三部的一些“特別”的音樂製作。】

李少傑咂了咂嘴。

看來,確實是由於漫畫的火爆,導致集英社非常想將動漫這一塊運營出來。

實話實說,這種連續型,分了好幾部的大型漫畫,是有他的優勢的。

營造IP!!

娛樂產業,IP為王!!

現在擺在李少傑麵前的有兩條路。

一條就是試圖擠入分成大軍。

不僅困難一些,工作量大,而且風險極高。

可一旦真的運營起來,受益無窮。

第二條就是卷一筆快錢就跑。

想了想,李少傑還是決定走第一條路。

管他撲街不撲街的。

現在又不缺錢。

能分成才是最好的。

而集英社的選擇也很簡單。

雖然《JOJO》故事各不同,但本質思想是一樣的。

主角的風格各不相同,很考驗音樂人的創作廣度。

盡可能如果選擇一個人為主的話,在音樂上也完全可以有另外的收入。

相輔相成,彼此間的利益有融合,但卻相差不大。

這是最舒服的合作狀態。

如果動漫火了,帶來的利益,順利的情況下,李少傑可以拿到百分之三。

而如果音樂火了,運營音樂這一塊得到的後續利益,大頭可就全是李少傑的了。

如果彼此都火了那就更好,合同上會詳細標明其餘“周邊”的銷售與“周邊活動”的各式運營方式,彼此之間不同的分成。

特別的謹慎。

比如,動漫交響樂會,大頭是李少傑的。

但如果是動漫周邊玩具,李少傑是不參與分成的。

而動漫點擊量帶來的收益,可以有百分之三。

交談完畢,李少傑也開始啃起了《JOJO》的第二部。

至於施坦威代言那邊.......

這裏的問題已經不大了。

所謂的影響力,並非是名氣。

而是作品在一定範圍內的影響力,以及合作夥伴之間的影響力。

黃亮之所以也讓李少傑試一試走出國門合作,也是因為這個。

李少傑綜合的評估分數,已經非常接近東亞圈級別了。

如果能和集英社這種體量的公司真正產生合作合同.......

這臨門一腳便屬於是跨越過去了。

所以,接下來的這段時間裏,李少傑除了看漫畫,就是鼓搗音樂。

最近非常的安穩。

實話實說,沒了布朗茲來找自己PK,睡覺都踏實的多了。

這段時間,布朗茲抓著周誌豪就開始折磨。

一開始特別的快樂。

但過了幾天,周誌豪體驗到了真正的痛苦。

直到又過了一周,布朗茲的旅遊簽證時間快到了,便隻能依依不舍的離開沈城。

“Jay,有機會一定要來歐洲!!”

布朗茲一直在惋惜。

沒機會在最後再和李少傑對一場。

可惜!!

但不能。

如果再比一場,那自己一定還是會體力透支。

別說上飛機了。

拿“Jay”的話來說.......

那是上炕都費勁。

“嗯,好的,下次一定。”

李少傑微笑的送行著布朗茲。

那洋溢的笑容,都已經快要憋不住了。

“哦,對了。”

布朗茲似乎想起了什麼一般。

“Jay,回去以後我能彈你的這些譜子嗎?”

“沒問題,你彈!!”

李少傑笑開了花。

“交待一下創作者本人就行,錢我就不要了!!”

布朗茲這種等級的大師去彈,對自己很有幫助。

至於錢......算了吧,沒幾個錢。

不如你暫時離我遠點,給你點玩具你自己去玩算了......

“太大方了,Jay!”

布朗茲感動。

“我一定會對其他鋼琴家介紹你的,他們想必也會對你很感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