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第156章 156(1 / 1)

寇天明先是打開了七年前的案件。

這是一份十分殘忍的殺人毀屍案件。受害人是一名女性,31歲,已經成婚。雖然已經年過30,但是因為身材嬌小,外加平時保養較好,周圍人評價看上去就像是一個二十幾歲剛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似的。

案發時受害人身穿一件淡藍色連衣長裙,穿著拖鞋,上身披著一件白色半透的蕾絲披肩,正是從菜市場回來的路上,手上還拎著剛買的菜。發現屍體的時候是淩晨四五點,環衛工人進行清理的時候,看見地上流出的血跡,尋跡望去才找到的屍體。屍體被藏在一條沒有人經過的小巷裏。因為小區圍牆改造,這條小巷原本是可以進出小區的,但是後來被封了,變成了一條死胡同,也就沒有人來走這條小巷了。時間一長,這條小巷就變成了小區裏扔裝修垃圾的地方,什麼廢棄的床墊,拆下的門板,斷了腿的桌椅等等,都被一股腦兒地仍在這裏。平時這裏都沒人清理,但是當日淩晨這個巷子裏發出了濃重的血腥氣,再加上地麵流淌出來的血,環衛工人這才報了警。警方勘察現場,發現凶手不是棄屍在這裏,而是直接在這裏殺害了死者,這裏就是案發第一現場!死者被人用鋼筋刺穿了手掌,直接釘在了門板上,手腕和雙腳用鐵絲捆住,防止逃脫。衣服被人從中間割開,露出整個身體。然後死者就像是被解刨的醫學標本一樣,被人劃開了胸腔和腹腔,裏麵的內髒被全部掏了出來,場麵血腥至極!

由於案件太過血腥,情節也過於嚴重。警方在嚴密封鎖消息的同時,也幾乎是地毯式地調查了小區內的每一個人。因為現場地形複雜,凶手在現場留下了很多的痕跡,包括被勾破的衣料碎片,指紋,鞋印等等。但是同時也因為現場太過複雜,許多留下的痕跡並不能判定是凶手留下的,還是平時小區內的人字丟棄垃圾的時候留下的。也就是說真正有用的信息掩埋在了一大片無用的信息中。這就讓調查進展非常困難。最終花了5個月,將小區內幾百戶人都普查了一遍,還是沒有發現任何有聯係的線索。為了避免輿論,最終這起案件還是被封存了起來。

寇天明看著這份案件的報告,非常疑惑。這種作案的手法,無法歸類到任何一類已知的殺人類型當中。複仇?不是。劫色?也不像。搶劫?更不是。如果硬要歸類的話,那也隻能算是“變態殺人”一類。換個說法就是“正常人想不到的殺人”這個類別。其實案件中警方也有考慮過將這起案子的凶手定義成一個有精神病或者偏激的特殊人群。但是在普查過整個小區人口後,小區內沒有任何一個人滿足這種條件。所以最終也就放棄了這個想法。

也曾有警員懷疑,不是小區內,而是小區外的人進入小區作的案。但是這條小巷是死胡同,外來人員不會知道這條道路。隻有原本住在這個小區,並且居住有一段時間,且經曆過小區圍牆改造經曆的人才會知道這條小巷。所以極大可能是小區內部人員幹的。同時,這個人也熟知這條小巷是裝修垃圾的廢棄點,平時不會有人前來。說明此人對這個小區非常熟悉。這也是眾人判斷凶手就是小區內部人員的重要依據之一。

“已經鎖定了凶手就是小區內的人,但是對小區進行普查後卻沒有找到嫌疑人。這個問題和結果相互矛盾啊……”寇天明撓撓頭,也是完全沒有頭緒。也難怪,當時動用全部警力調查了5個月之久都毫無收獲,寇天明隻是隨便想想,怎麼可能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