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第193章 193(1 / 1)

可以說,秦璐列舉出的證據非常有針對性。雖然冰山女王並沒有直接說郭明就是凶手,但是所有的證據都指出,他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看著郭明一頭的冷汗,在場的所有人都已經看出了情勢的走向。

李隊長敲敲桌子說道:“秦同誌的證據具有明確的指向性和針對性,而且針對的還是警局內部人員。這件事關係非常重大,需要認真思考,再做決斷。至於寇天明這個警校學生,我也看過幾日的審查了,不管是證據還是推論,都有些牽強。所以我做以下決定。第一,扣押郭明同誌,暫時剝奪其警隊身份,直到調查完全,沒有異議後再恢複警隊的身份。而對於寇天明,可以不用再關押在禁閉室了,恢複人身自由,但是其行為要收到限製。不允許出省,限製購買高鐵、飛機和長途汽車票,超出一般行程外的行動需要有人陪同監視,直到調查結束。這一點,我想小同誌應該沒有異議吧?”

寇天明點點頭。和之前葛法醫放人的那個案子相比,李隊長就謹慎很多,不愧是老警員,做事滴水不漏。

一方麵,他下達了扣押郭明的命令。但是後麵也補了一句,調查完全、沒有異議後恢複警員的身份。看上去就像是日常的審查,沒有一點出亂子的緊張感。但是犯案者自己心中早已心亂如麻。因為如果真的調查出了問題,後麵半句話也就隻是一紙空談了。

而寇天明這邊,雖然已經證實了寇天明的無罪,但是李隊長仍然限製著寇天明的人身自由。可以自由行動,但是不能出省。如果、萬一真的劇情反轉,寇天明真的有問題,李隊長也可以很順利地追回寇天明。這對他來說絲毫沒有風險。這比起葛法醫那種為了討好權貴,說放人就放人的行為,可以說是安全太多了。

諷刺的是,為了操作起來方便。旁邊的警員直接將寇天明的手銬給卸了下來,然後一轉身直接要往郭明的手上去扣。

10分鍾前還是郭明叫囂著審問寇天明,而10分鍾後手銬卻從寇天明的手上轉移到了郭明這裏。這樣劇情的翻轉,就連希區柯克都不敢這麼寫。

郭明一把甩開將要扣到手腕上的手銬:“按照法律程序,我現在是嫌疑犯,不是已經確定的罪犯。我有權保留我的人身自由!”

郭明說得沒錯。犯罪嫌疑人穿著囚服被帶入法庭,這是很多人對法院審判工作的固有印象。法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刑案被告人除人身自由受到限製外,其他權利並不因被指控犯罪而停止或喪失。號服、手銬等符號易讓人先入為主地產生了他們是“罪犯”的觀念,不利於貫徹無罪推定的司法原則。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麵臨法律的審判,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自然也有享有普通人的權利。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要求被告人“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視或宣傳”,“應準穿著自己的服裝”。它還提出一個“非絕對必要不得使用”的原則,即除非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避免對他人造成更大的傷害,才可采取審前羈押、使用戒具等措施,否則,能保釋的就得保釋,能不用戒具的就不用戒具。在法庭上允許被告人穿自己的服裝,是國際通例。在美國、英國以及我國香港等地,有時甚至連誰是被告、誰是律師都不易分清,因為他們都西裝革履地坐在一起。在一些國家,為了強調被告方和指控方的“平等武裝”,檢察官出庭也不統一著裝。這樣,被告人和檢察官都有可能穿同一顏色的服裝。

也就是說,在未被確認定罪的嫌疑犯麵前,是有可以選擇不穿囚服帶手銬的權利的。而這,現在就是郭明最後的倔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