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器的存在,可追溯到先秦。秦漢時有飛劍遙擊的技法,而類似兩把匕首九十度交叉的手戟,也是頗具威力的投擲暗器。東漢建安元年,孫策帥兵討伐割據吳郡的嚴白虎。麵對來勢洶洶的孫策,嚴白虎隻能派弟弟嚴輿前去講和。嚴輿缺乏才幹又十分傲慢,竟提出要和孫策平分江東。孫策哪能答應,一怒之下擲出一把手戟,將嚴輿殺死了。但先秦兩漢時流行的投擲暗器中,並沒有鏢。”
“標字繁體寫作標,與鏢字形近,意義相通。鏢槍的槍杆輕而軟,槍頭大而重,重心靠前,在投擲時飛行穩定,對遠處目標的殺傷力很大,但卻不便於近身搏鬥。明代名將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講述自己練兵心得時,提到他的士兵是如何用鏢(標)槍的:持鏢一枝,近敵打去,乘敵顧搖,便抽刀殺進,使人不及反手。原來是先擲標,再用刀。既然如此,何不縮□□杆,甚至隻用槍頭來投擲殺敵呢?實際上,鏢槍的重量正是其威力的來源。清代綠營兵常備的鏢槍二尺以上,連杆帶槍重約四五斤即2000克上下,加上投擲時的力道和速度,效果相當可觀,對身穿重甲的目標也能形成殺傷力;而□□用的重型箭矢重量通常不超過100克,細小的箭頭對鎧甲的效果也不理想。在近距離射擊時,鏢槍的威力可以超過□□。如果去掉槍杆,鏢槍的射程、準頭和威力都要嚴重受損。精簡化的鏢槍不適於戰場,但卻因為輕巧便攜,獲得了江湖人士的青睞。飛鏢就此登場。”
“清代上至王公貴族下到各界市民,都有人練習和使用飛鏢。當時飛鏢大略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脫手鏢,一類是繩鏢。脫手鏢純靠手部力量發射,而繩鏢在鏢尾處係以長繩,攻擊距離較短,但回收更容易。清末民初的武術家金倜庵曾說,晚清時期江湖上最流行的一種飛鏢,鏢身呈三棱梭形,全長三至七分,重六至七兩。飛鏢末端綁有紅綠兩色的綢帶,長二寸許,稱為“鏢衣”,除美觀外,可以起到輔助飛行穩定的作用,與箭矢尾部的箭羽類似。這類飛鏢通常成套攜帶,每套九支或十二支,其中必有一支格外長大者,威力比其他飛鏢更強,稱為絕手鏢,不到危急關頭絕不輕易動用。”
“與很多投擲武器不同,施放飛鏢全憑腕力,有陽手鏢,陰手鏢,回手鏢等打法。舊時武林行話,以掌心向上為陽手,掌心向下為陰手,而回手鏢與回馬槍類似,是指詐敗誘敵、突然襲擊時的打法。”
“飛鏢殺傷力相當有限,因為重量普通,射擊純用腕力,即使在近距離打擊不穿甲的目標,也不能保證一擊致命,對敵手造成重創。然而就是因為殺傷力有限,所以才特別管用。”
“怎麼說?”
“你們現在警員配槍,子彈有什麼規矩沒有?”
“子彈裏必須有一發空爆彈,並且必須在對被射擊者進行足夠警告之後才能射擊。除非是非常緊急的情況,第一槍必須是朝天鳴槍以警示,後續才能繼續射擊。”
“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在保障對方生命的前提下,以喪失行動能力未第一優先級,而不是為了徹底殺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