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貴賓招待計劃 上(2 / 2)

但我要提醒各位,如果在實驗中出現了,讓你殺人放火,讓你偷東西,或者類似的違法任務,並不代表這些任務是經過我們許可的,如果你們因為從事了這些犯罪事實而被逮捕,你們作為正常有理智的成年人,需要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當然,我們也會追究實驗方的教唆責任。但如果這些任務並沒有導致相應的事實,那任務就隻是正常實驗的一部分,屬於預謀但沒有實施的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

用通常的話來說就是,做了就是做了,沒有任何理由和接口,到法庭上,法官隻會看你的犯罪事實。

這裏我要強調一句,整個實驗過程中,你們有權,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注意,我說的是任何,都有權隨時中斷實驗。如果你們感覺到自己被脅迫,被控製,你們可以通過實驗用的手機,立刻撥打110報警。即使手機已經關機,但隻要長按開機鍵就可以調動最後的儲備電力,撥打110。我們會通過GPS定位找到你的位置。”

人群出現了一些騷動,顯然,警察的話都嚇到他們了。不過趙長啟倒是感興趣了起來,聽起來這個實驗還真是像那部電影一樣啊,不,說不定還更刺激。

人群中有人舉手,警察讓他發言,這是兩個孩子的家長:“我們都是代替小孩來的,他們還沒滿18周歲,他們怎麼算?哦,好幾個孩子精神還有點問題……”

警察點點頭:“這幾位家長其實搞錯了概念,剛才我說的負責,是指法律責任的概念。而你們的孩子參與整個實驗,是行為學的學術概念。原則上,你們可以嚴格監管整個實驗過程中的所有流程,如果感覺到孩子被教唆從事犯罪,同樣可以立即終止參與或者報警。如果你們不能履行這個監管責任,孩子做出的犯罪行為,你們將承擔部分法律責任。同樣,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無責任能力疾病的患者,參與本實驗的所有法律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趙長啟驚訝了,看來這個實驗比自己想象的還要更複雜一些。

警察又拿出了很多刑法的小冊子,給從前麵往後麵傳,每個人都發了一本。然後又嚴格重申:“整個實驗過程中,如果你們對實驗細節有任何法律上的疑問,可以隨時通過這個手機,撥打110,跟我們取得聯係,我們有法律專家為大家作專門解釋。”

警察說完後,禮堂裏頓時出現了一些混亂,許多人交頭接耳,臉上的擔心很明顯。趙長啟隔壁座位的一個中年人就在自言自語:“癌症算不算啊,監護人是不是就是醫生?還是律師?”

趙長啟多嘴問了一句:“什麼癌症?”

“肺癌……肺癌……”中年人說話的聲音似乎都有點打顫,又問趙長啟,“你是不是也是來治病的?”

“治病?”趙長啟不明白,“什麼治病?”

“你家裏人呢?有人得病沒?”

趙長啟茫然的搖頭。

中年人看了他幾眼,趙長啟還想再問,他卻轉過頭去,找另一邊的人問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