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說過,我媽要給我介紹對象。說而好多天了,也不見有動靜。那天我和我媽說,“周五我要和朋友出去玩。”
我媽點頭表示知道了,似乎不是很開心。我當時就在想,難道我這突然出去玩打斷了我媽和對方約見麵的時間了,但是想想就我媽這性格,不大可能。要真衝突了,她估計會很強勢的要求我別出門了。
後來周五的前一晚,我又強調了一遍,明天晚上不回家吃飯了。
我媽:“知道了。”緊接著就開始碎碎念,“你們吃頓飯,跑那麼遠幹嘛?”
我故意說:“這不是城裏帥哥多嗎,我都這麼大了,是該出去找男朋友了,再不談,真的要老了。”
我媽嘲諷道:“你以為男朋友就這麼好找啊!”
我大著膽子問了下我媽,“你之前不是說要給我介紹對象的嗎,什麼時候見麵啊。”
媽媽的臉頓時拉下,“吹了。”
“嗯?咋吹了?人都還沒見到就吹了,還好沒去……省了趟油錢。”
媽媽:“他之前就有個女的在談了,這過年放假玩了這麼多天,也差不多了,你沒機會了。”
“哦……”
那之前我要是真的加了微信,那我這算不算就是在不知情中,做了小三。
其實真的應該早點找對象,畢業之後再去找,感情都不像以前學生時代那麼單純了。不喜歡相親,總是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成了人家的備胎,亦或是小三。
我想要的感情很簡單,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拜拜……可能我是真的找不到了,遇不到雙向奔赴的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