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街是石頭和水泥磚塊鋪成的,一眼望足有上千米遠,左右兩側也有二千米的距離,沐青不這個聚集地的範圍,也就沒法判斷這裏有多少人。
不過街上走動的人確實不少,色人種,種語言,男女老幼有,大多數的人身上帶著槍,來這是一個比較“繁榮”的地方。
街的兩旁有住戶也有商鋪,住戶的門開的不大,大多是關閉的,商店敞開門在生。
隨走進一家,這是一家賣衣服飾的店,店鋪裏有一衣服架子,牆上也掛的有,大多數是皮裝,種動的皮衣,皮靴,一個夥計坐在墩子上,也不招呼客人,他在擦拭著一自動手槍,神專注。
“這雙靴子怎賣的?”沐青著架子上擺著的一雙長筒靴問。
個夥計來三十多歲,是個有瘦弱的金發白人,他抬眼靴子,又沐青,“十顆.45的手槍彈,就是的了,我們店裏不還價,生。”
沐青皺眉,他沒有槍和彈藥,他不是不槍,是一沒有觸過,也沒有到過要用上,這個時候,他突來埋伏自己的妖猴,如當時自己有槍的話!
“如沒有子彈,能用他東換嗎?比如說狼腿。”沐青詢問。
夥計沐青肩頭,兒有一條狼腿,著足有幾十斤。
“是下毒的嗎?”夥計皺眉說。
“不是,是我打死的。”
“打死的,用的什槍?”夥計語氣有疑惑地著沐青,沒到他身上有槍啊,這種狼也不可能是用手槍能打死的吧。
沐青覺得這夥計問多,他家問問了,就在他要轉身走的時候,計又開口了,“哦,誤會,應該不是我們快樂城的人,我問這狼,是為了確認不是毒死的,毒死的狼肉可沒法用了。”
沐青聽得點點頭,“可以檢查一下。”一伸手狼腿丟在了夥計的麵。
夥計從腰間掏出小刀,從狼腿上切下一小片肉,又從懷裏掏出個小瓶子,打開瓶子口倒下一粉末,後仔細觀察,等了有十分鍾,才噓了口氣:“生,沒錯,這狼肉沒問,下來,是出售這個狼腿嗎?”
“當,我需要換一東。”
“這條狼腿,價值雙靴子,需要全部換嗎?還是需要換他的?”
“們店裏的槍賣嗎?”沐青到店鋪的牆上掛著幾槍。衣飾店裏掛槍,估計是這裏的色吧。
“當,我們有,這年頭,出門沒搶,就像出門沒穿衣服一樣。”個金發小夥聳聳肩頭,“這個能換一二手的。”他眨眨眼,又補充:“不是自動步槍,可以帶一匣子彈。”
沐青沒有碰過槍,是這種武器的處顯而易見,就算是個偽裝具,也是需要的。
“是哪種?”
“這個,這是我們快樂城自己生產的,勇士一號步槍,口徑7.62,半自動,裝彈20發,適種環境,保養簡單,是野獵人的首選。”金發小夥從櫃台底下出一長有1.3米左右的長槍,遞給沐青。
就在沐青剛過槍的時候,店鋪的街上,傳來一陣喧嘩聲。
“站住,抓住他,個人是小偷。”
“讓他跑了,截住他。”
金發夥計:“這交易完成了嗎?”
沐青點點頭,“完成了,謝謝。”
沐青剛走出衣飾店,一個東朝他丟了過來,以沐青的眼神和身手,他當一眼就能清是什。
一個鼠皮錢袋,袋子裏有二十枚金幣。沐青手腕一翻,抓住了錢袋,同時也清了丟給他錢袋的人。
是一個“少年”,穿著一深藍色的袍子,長長的金發一塊白布包裹著,身靈,跑的像小鹿,在人群裏繞來繞,往一個岔口轉了。
踏踏的腳步聲伴著幾個男人跑了過來。
“嘿,夥計,這個錢包是我的。”一手抓沐青剛到的錢袋。
沐青心裏白,這是個“小偷”丟給自己的,可是就這交出嗎?
沐青手腕下沉兩寸,讓過這一抓,對著這個袒胸壯漢:“現在在我的手上。”
跑過來的個男人圍了沐青,他們的頭上包裹著白布,也穿著袍子,腰間插刀,背上有槍,子彈帶纏在身上。
“是小偷的同夥嗎?交出錢袋,饒一。”一個絡腮胡子的綠眼睛漢子抽出一刀著沐青喝,刀如彎月,長有三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