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言興沒收過女生的……姑且就算這是禮物吧。從前也有女生喜歡過他,大膽追求送禮的也有,但他從來不收,隻有周湘這樣“有理有據”的不得不收下。
不貴重也不打眼,倒是個很合適的禮物。
“新買的鋼筆?”
在部隊當了三年偵察兵,再不打眼的東西也逃不過程衝的眼睛,“樣子還挺別致的。”
“隨便買的。”程言興隨口搪塞,下意識把筆藏進袖子底下,珍惜的奇怪,好在程鬆並沒覺得有什麼異常,粗粗掃了眼書桌就轉身回到他的文件堆裏。
很別致嗎?程言興低下頭,認真看了看手中的筆,樣子倒是沒什麼特別的,但又覺得哪裏和別的筆不太一樣,也說不太出來。
要是讓周湘知道程言興算是“珍惜”自己的禮物,她一定會很欣慰。
她極少給人買禮物,就算買也不怎麼費神,要麼動動手指點個付款鏈接,要麼直接買最熱的幾個牌子裏最貴的,為了送禮費神這還是頭一回,他最好識趣能喜歡點。
“湘湘,你還在酒店嗎?”林柔凝語氣很急,“我從你家路過正好遇見張醫生,沅沅好像病了,你不回家看看嗎?”
“沅沅病了?”
周湘離家四五天,見不到周岐人和李奚岩落得清靜,隻是掛念著沅沅,“怎麼會病呢?你有問張醫生嗎?”
它才三個多月,自己記得醫生的囑托,從沒帶它出過遠門,在家裏按分量喂糧喂水也沒什麼難的,周岐人竟然連這種小事也辦不好。還好從小都是母親帶自己,否則自己能不能活到這個年紀都未可知。
幼貓嬌弱,一點兒病就能要了命,她不能不回去。
“我也不清楚,你問問叔叔吧。”林柔凝還想多說幾句,段冉的電話正好在這個時候打進來,她隻好匆匆掛掉。
周湘再怎麼想眼不見心為淨,也放不下沅沅,再怎麼不想見周岐人和李奚岩膩歪,也不得不回家。好在距離周岐人回非洲的日子也隻有不到半個月,她不用忍受太久。
“你和你的……程同學,還好吧。”周岐人極少像這樣小心翼翼,一向在生意場上說一不二的周總看人臉色說話,倒是讓人覺得有點兒可憐。
周湘好不容易哄著沅沅喝下藥,盯著她吃完小半碗貓糧才放下心,對周岐人當然沒有好臉色,“我們好著呢,天下薄情的人雖多,但也不是人人都是喜新厭舊,寡廉鮮恥的,你覺得很稀奇吧?”
“你多大年紀,懂什麼情情愛愛的。”周岐人聽得出周湘話裏諷刺的意味,偏偏不能說重話,生怕把她又氣回酒店,“還有半年就要重新分班,多用點心思在學習上。”
“就算考不上大學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周湘不以為然,“等你死了,你的錢不就都是我的了。”
好像也不一定,周湘掃了眼李奚岩的肚子,看起來和從前沒什麼兩樣,大概還得過幾個月才能顯懷,到時候不知道又要想什麼辦法瞞著自己,也真是難為他倆。其實就算說出來,自己也不會怎麼樣,畢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我真是白養你一場。”
周湘聽著,一句話也沒說,看著沅沅躺在窩裏,小小軟軟的肚子隨著呼吸一起一伏的,很可愛,無憂無慮的,生個病有這麼多人擔心,她也很羨慕。
“你鋼琴課還上嗎?”周岐人受不了尷尬,又裝作不經心道,“程同學一直在等你回來。你要是還上,我這周日就叫他過來。他還是程言興的堂哥,你和他相處的還好吧。”
仔細算算其實也就那麼十天半個月沒見到程岑,周湘卻覺得好像過了很久,不過因為天天看見和他有八分像的程言興,她還記得程岑的臉,還有他和琴聲一樣讓人舒暢的嗓音。
反正得天天待在家裏,總要給自己找點樂子。
和沅沅在一起的日子總是過得很快,一晃就到了周六,窗外柳樹上不知從何時冒出綠嫩嫩的小芽,真的春天悄然間就到了,也不用再穿厚厚的外套。
“你認識我堂弟吧?”
程岑今天打扮的很沒有學生氣,純黑色襯衫沒有花樣點綴,顯得很清冷,正好勾勒出他好看的腰身,古人都愛說“除卻君身三重雪,天下誰人配白衣”,其實黑色也很襯人,尤其襯少年和青年之間的時光。黑褲黑鞋,隻有水藍色的外搭有點顏色,不至於給人太多疏離之感,但打扮看著還是很冷酷,和他的神色很不搭,像個間諜,說的話也很像。
“我聽說你和他在一個班。”程岑放下琴譜,見周湘沒回答,自顧自說了下去,也不覺得尷尬,“還和他感情很不錯,他因為你和任潛起了衝突。任潛教書不錯,人品不好,早就該好好整治。你和言興都是很正直的人,當然都會對任潛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