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以為一輩子很長,直到我看到了大姐和姐夫那一對夫妻,隻能感慨世事無常。你永遠不知道,未來等待你的,會是什麼。
姐夫出車禍去世後,肇事司機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死者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費用,共計49萬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繼承法》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
49萬中,姐夫的手術費以及喪葬費等共計花了差不多20萬。剩下29萬,其中父母贍養費10萬。孩子從2周歲到18周歲的撫養費,以及讀大學費用,19萬。而留給姐姐的,隻有姐夫生前遺留的夫妻共同財產共計兩三萬。
姐夫家的父母以及兄弟如此分配,可以說是直接撇開了大姐。大概是覺得姐姐還年輕,還可改嫁,不能把那二十萬以及孩子交予姐姐。由他們負責撫養孩子的一切身後事,他們才會徹底放心。所以,大姐能拿到的寥寥無幾。
我隻體會到了人性的涼薄。無論對男方父母多好,在利益麵前,那一絲親情顯得微不足道。大姐死了丈夫,沒了孩子,幾乎一切指望都沒了。我想,她的未來也是茫然無措的吧。
爸媽怕姐姐想不開會做傻事,讓我晚上陪著姐姐一起睡。我經常看到她躲在房間裏哭泣。夜深人靜時,更是以淚洗麵,而我隻能靜靜看著,卻無能為力。
爸媽因為操心姐姐的這些糟心事,一夜之間白了頭發,有一段時間幾乎每天唉聲歎氣、愁容滿麵的。我想,他們也是無力且無奈的吧。姐夫家屬如此分配,我爸媽卻也沒法幹涉。打官司又怕失了兩家親情,從此再無往來。把孩子交予他們撫養也好吧,至少姐姐也能獨身再嫁。爸媽也隻能如此安慰自己。
大姐頹廢了一段時間,終究還是一個人扛下了所有苦痛。叮囑姐夫爸媽照顧好孩子,她就出門打工了。大概是覺得留在此地,怕勾起往事,自己會走不出來。所以選擇了出門打工,遠離一切傷心事,讓自己重新開始。
孩子交予孩子的爺爺奶奶撫養後,我們倒是很少見到他了。聽說,孩子的爺爺奶奶不久之後在城鎮買了房子,花了十幾萬,說是想讓孩子有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
我們幾姐妹有時候也會過去看望孩子,帶著孩子去遊樂園玩會。大姐賺了錢,有了工資,也會給孩子和孩子的爺爺奶奶買些衣服,還有每個月給些生活費,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放假過年回來,還會給爸媽和我們這幾個妹妹買一兩件衣服,還有一點錢。
大姐總是如此,人情世故做的很是周到。她會盡力幫助身邊的人,大概是希望親人能過得好一些。
她孩子,也就是我外甥,小了我整整一輪。他爸去世的時候,他才隻有兩周歲,正是懵懵懂懂的年紀。他見不到他爸爸了,總會哭著問我,“姨姨,爸爸去哪了,他為什麼一直不來見我呀?”,“是不是因為我不乖,爸爸才不來見我?”,“是不是我乖一些,爸爸就會來見我了呀?”這些諸如此類的話語,想著這麼小的孩子就沒了爸爸,媽媽也不在身邊。我如鯁在喉,說不出話。我總不能告訴他事實,說你爸爸已經不在人世了,你永遠也不能再見到你爸爸了。他知道了會有多傷心,對他的成長也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