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寫了一份律師意見書和保釋申請書交給了警察局。
麵對輿論的壓力,警察局同意了孟浪提交的保釋申請,先將吳姐兒子給放了出來。
吳姐兒子一被放出來,吳姐一家人非常高興,唐芙蓉知道後,也是頓感欣喜,覺得孟浪真是有兩把刷子,這麼快就能把人給弄出來了。
然而把人弄出來,不意味著這個事情就結束了,案子並沒有撤銷,警察局偵查完畢後,還要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此吳姐兒子的命運還處於待定狀態,如果檢察院提起公訴,吳姐兒子說不定還會被判刑。
過了不久,案子果然被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了。孟浪見狀,立刻給檢察院提交了一份辯護詞,詳細闡述了吳姐兒子不構成犯罪的道理。
辯護詞主要有兩部分構成,一部分就是劉虎所說的理論性的東西,比如期待可能性,良法才是法,惡法不是法,吳姐的兒子是一種為道德容忍和鼓勵的行為,不宜評價為犯罪。
而另一部分則是從司法實踐角度論證,即使吳姐兒子涉嫌犯罪,但是由於吳姐兒子的犯罪行為是基於被害人有嚴重過錯的情況下才發生的,被害人的過錯足以減輕吳姐兒子的處罰,在這種情況下,檢察院可以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什麼是相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就是檢察院對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後,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依照法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和免除處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吳姐兒子即使涉嫌犯罪,其情節輕微,將來法院很有可能免除處罰,在這種情況下,檢察院就不用提起公訴,直接作出不起訴是了。
經過與檢察官的反複溝通,最後檢察院便以他提出的被害人存在過錯的理由,對吳姐兒子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不再起訴,案子就終結了,除非此不起訴決定被推翻。
這是孟浪辦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雖然案子不大,但取得的效果很好。事後,吳姐專門宴請他和劉虎等人。
隻見吳姐又把那個妙齡女子帶過來一起吃飯了。
原來這妙齡女子是吳姐的女兒,裘宣相與劉虎二人知道後,心中怦然一動,轉眼間就有了把吳姐當成未來丈母娘對待的想法。
這天忙完後,孟浪又進了光明空間。
小黑也長的越來越壯,他一進去,小黑嗖的一下就跳到了他的懷裏,跟他親熱半天。
與小黑親熱完,孟浪心想好久沒和光明老頭見麵了,便叫了幾聲光明大爺。光明主人過了大半天才出來:“什麼事?”
孟浪道:“明主大爺,我做律師三觀太正,總覺得不太好,腫麼辦?”
“三觀太正不太好?宿主你想幹什麼?”明主聽上去有點生氣。
孟浪道:“你看,我三觀太正,做什麼事受到的束縛太多,有當事人來找我,想讓我幫他們做一些事情,一看我義正辭嚴,就不願意再找我當律師了,好多當事人請律師,可不是為了什麼真相,他們或許就是為了掩蓋什麼真相,我有一顆真相之眼,對他們洞若觀火,他們就不會請我了,我現在需要一隻朦朧之眼,不能把真相看的太清楚,請問這樣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