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新的態度又變的十分惡劣,王鐵錘的律師問了他幾句話,也是給氣的要命,一句實話也沒有。
除了他的律師外,其他旁聽人員也是讓吳良新給氣壞了,這樣的人要是不判處死刑,肯定是便宜他了。
吳良新的律師目的就是想把水攪渾,然後企圖保吳良新一命,而如果不把水攪渾,吳良新極有為可能被判處死刑。
這種辯護策略在開庭之前,他是很有把握的,隻要吳良新配合好,還有可能得逞,可是沒想到吳良新中途突然認罪,搞的他很被動,幸虧最後又改口了,隻是效果比原來就差遠了。
但此時他隻能是把死馬當成活馬醫了。
王鐵錘的律師問完後,法官便親自問了問,吳良新依然是滿嘴跑火車,法官也懶的理他,就讓法警將王鐵錘一並帶上法庭。
王鐵錘很快就被帶了上來,吳良新就瞅了他好幾眼。
都帶上來之後,法庭開始舉證質證。
舉證質證的事就由鄭義紅來做了。
第一組證據是那條勒死受害人的鋼絲繩。
鄭義紅將該份物證承上法庭,並交由王鐵錘查看,王鐵錘點頭說是勒死吳良新老婆的作案工具。
又問吳良新,吳良新卻直接說道:“我不知道這個事情。”
吳良新的律師則質證道:“該份證據隻能證明是第二被告將人給殺死了,與第一被告無關。”
還是矢口否認吳良新有殺人的責任。
孟浪則問道:“第二被告,這條鋼絲繩是不是第一被告為你準備的?”
王鐵錘道:“是他為我準備的,因為他一開始就讓我殺死他老婆,所以才準備了這條鋼絲繩。”
吳良新便馬上否認道:“我沒有給他準備鋼絲繩。”
見他矢口否認,王鐵錘轉頭對他道:“這是你買回來拿過來給我的,當時,你開著車,叫我上車後,才把這條鋼絲繩給我,難道你忘了嗎?”
吳良新不理他,嘟噥道:“你別陷害我。”
接著又舉第二組證據,是王鐵錘的一份指紋,留在現場的指紋,這組證據還是證明王鐵錘去了現場並殺死了受害人。
吳良新的律師還是否認此事與吳良新有關聯性。
然後又舉了法醫鑒定報告,證明受害人的死因,是因為窒息死亡。
舉證到最後,就是王鐵錘在偵查機關的供述,以及吳良新在偵查機關的供述,由於吳良新在偵查機關也沒有什麼供述,故這份證據起不到什麼證明作用。
但王鐵錘的供述明確指認是吳良新雇凶殺死了受害人。
舉證結束後,就進入了法庭辯論階段。
先由公訴人發言,鄭義紅便開始講起了公訴意見。
她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根據間接證據,證明吳良新有殺妻騙保的故意,同時王鐵錘到現場後直接殺死了受害人,這說明王鐵錘殺人的目的明確,而王鐵錘事先與受害人無冤無愁,並且沒有其他利害關係,如果沒有吳良新的指使,不可能將被害人給殺死,因此反證吳良新事先與王鐵錘謀劃要殺死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