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的在自己的同學住進自己的家裏之後,便經常故意外出,給他和自己妻子留下來單獨相處的機會。
這人心太可怕了,能想到自己的丈夫會做出這種事嗎?一開始這男的就把女人當成了賺錢的工具,比上次那個吳良新還沒有人性啊。
這男的初中同學很快就與這女的出了軌,發生了性關係。到這時,這男的才把計劃和盤托出。他的這個初中同學一是感激他收留自己,二是打小就佩服他腦袋活,有能力,三是綠了人家的老婆,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答應之後就開始實施。
這天夜裏十一點鍾,這男的老婆正呆在家裏,忽然接到一個電話,話沒說了兩句就出門騎著電動自行車走了。
結果這一夜就沒有回來。
等到第二天,這男的一打女的電話打不通了,便在市區裏四處尋找,尋找未果後,便跑到派出所報了案,說他老婆失蹤了。
看著他著急的樣子,警察不敢怠慢,連忙四下尋找,結果很快就有人反應在護城河那邊發現一具女性屍體,漂浮在水麵上。
接到這個警情,警察立刻趕到現場,發現一具年輕的女性屍體頭朝下漂浮在水裏麵,由於不知道是什麼情況,他們立刻通知了刑警和法醫趕到現場。
經那男的辨認,確認死者正是他失蹤一天的老婆,法醫經過初步勘查,認為是溺水死亡,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外傷,看不出是他殺的情況。
附近也沒有監控錄像,無法知道死者是如何掉入河中溺水的。刑警在現場勘查時發現,河水並不深,水深隻有一米四左右,死者的身高在一米五左右,按說,她掉入河中,也不會溺水死亡。
當然了,也不排除死者掉入河中因為驚慌,而導致即使水不深,也出現溺水死亡的情況。
警察開始去男的家裏了解情況,得知死者是半夜十一點左右出去的,便調取了附近的監控錄像,果然發現了死者的身影。
死者的確是半夜騎著自行車出去的,這麼晚出去,一定是有著什麼事情,警察立刻調取死者的通話記錄,結果發現,半夜時候,有人給死者打了電話,而給死者打電話的人可能就是最後接觸死者的人。
警察馬上調查這個電話的情況,當他們問及這男的時,這男的就說這個電話號碼是他本人的,他有兩個號碼,這讓警察感到驚奇了,他怎麼會半夜打電話叫死者出去呢?
而就在這個時候,警察通過死者的朋友得知死者生前買了多份人身保險,這一下讓警察開始懷疑死者的丈夫,也就是那男的了。
再進一步調查,警察得知之前在死者家中還住著一個人,而這人在案發後離開了本地。
警方立刻查找此人的下落,很快,他們就將這男的初中同學給抓了回來。
經過審訊,此人承認當天晚上是他打電話讓死者出來的,死者騎車子來到後,他就等在護城河附近,他們是出來約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