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從村子裏回來,便做著為鄭好峰辯護的準備。
案子已經進入了檢察院階段,他讓牛昭去檢察院複印了卷宗,把卷宗好好地看了一遍。
他發現,跟許強一起到鄭好峰家裏頭搞事情的兩個人一開始是以故意傷害罪的罪名被警察逮捕的,而後來居然變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得知這個情況,孟浪感到很奇怪,許強他們的確是侵入了別人家的住宅,但是他們也導致鄭好峰和鄭海濱父子受傷了,在這種情況下,定他們故意傷害罪比較妥當。
然而後來給他們改了罪名,這說明警方認為鄭好峰和鄭海濱身上的傷不是他們兩人造成的,而是許強造成的,但是許強已死,就無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了。
因而案子隻所以會造成現在這個樣子,主要是因為跟許強一起來的那兩個人說了假話,讓事實變的模糊不清了。
如果想讓鄭好峰有一個好的審判結果,必須要想辦法讓跟許強來的那兩個人出庭作證。
雖然這兩人作了口供,但他們的口供是假的,沒有說出真實情況。
想了想,他就給檢察院寫了一份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要求他們二人出庭作證,而且這兩人現在也在看守所關著呢,讓他們出庭作證是一個很容易的事情。
過了有兩個星期,案子就開庭了。
許家帶著二十多名親屬參加了旁聽,而鄭好峰家人也來了,一看到許家來了那麼多人,都不敢靠前了,怕與他們產生衝突,再打起來,他們肯定吃虧。
好在許家現在也不敢主動找他們的事,因而他們最多是瞪起眼睛看他們幾眼,他們分開來坐在旁聽席上。
按說許家人並不占理,但是許強死了,誰死誰理大,這是陶國的一個現實,即使這人惡貫滿盈,但隻要一死了,便有理了。
陶國人按鬧分配這個習慣,也是有著悠久的曆史。
孟浪帶著牛昭提前來到了法院,當許家人看到他們時,也是對他們側目而視,牛昭見了,心裏麵又擔心起來,而孟浪則根本不理會他們。
鄭好峰從看守所裏麵被帶過來了,下了車後,就直接被帶到了法庭裏。
許家人也請了律師,許作東坐在了被害人家屬席的位子上,律師跟他坐在一起。
孟浪則坐在了辯護人的席上,法官也進來了。
庭審開始。
書記員先宣布了法庭紀律,因為今天來參加旁聽的人比較多,而且都是被害人家屬和被告人家屬,這種被害人與被告人之間的矛盾很容易引起衝突,所以,法院要提前作出警告,同時也增派了法警,防止出現意外情況。
一切準備妥當之後,法官開始核對對當事人身份,介紹法官和公訴人的名字,以及雙方律師的情況,並告知鄭好峰是否申請法官和公訴人回避,鄭好峰自然是說不申請回避。
這一套程序完成之後,法官告知公訴人,可以對鄭好峰進行訊問了。
公訴人抬頭看了看鄭好峰問:“被告人鄭好峰,你在偵查機關的供述是否屬實?”
“不屬實。”
“怎麼不屬實?”公訴人很不高興。
鄭好峰道:“人不是我殺的,是他們誤殺的。”
“他們是怎麼誤殺人的?”
“他們拿著刀來捅我,不小心刺中許強了,我沒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