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聲情並茂的話語不但讓杜雪寧站在法庭上聲浪俱下,而且把法官和公訴人也給說的埋下了頭。
不是他們感到有什麼愧疚感,而是被說感動了。
即使孟浪自己,也覺得自己說的太好了,聲音也變的有些嘶啞起來。
牛昭的眼睛都紅了。
坐在旁聽席上的杜雪寧父親也流下了眼淚。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孟浪所做的就是讓別人看到杜雪寧的可憐之處。
“現在由被告人做最後陳述。”過了一會兒,法官對著杜雪寧說。
杜雪寧抬起頭,擦了擦眼淚說道:“我對不起我媽,我媽是個傻子,我不喜歡她,但她畢竟是我媽,我想有一個正常的媽,可是我沒有,那天我喝了酒,她又罵我打我,我一時衝動殺死了她,我願意悔罪。”
杜雪寧是真誠地在悔罪,雖然他學曆不高,但是孟浪的話,喚醒了他的本真,讓他認識到人世間最珍貴的東西就是生命,無論是富貴貧賤,我們都必須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
法庭庭審結束,鄭義紅走上來對他笑著說:“孟律師,很少見到這般聲情並茂的辯護詞,轉變風格了嗎?”
孟浪笑說:“沒有改變風格,隻有根據案子的不同情況,要采取不同的辯護策略,但無論如何辯護,第一原則是尊重事實,尊重生命。”
鄭義紅笑道:“可你說的這些與案件事實沒有多少關聯啊?”
孟浪道:“我知道與殺人的事實沒有關聯,但是與被告人本人有關聯啊,我們不能孤立地去看待犯罪行為,如果那樣的話,我們就太片麵了。”
“好了,且看法庭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吧,隻要在我們可承受的範圍內宣判,我們是不會抗訴的。”鄭義紅笑說。
“謝謝義紅姐。”孟浪拱手笑說。
離開法庭,牛昭對他說:“那個鄭檢察官說的有道理,我們說這些與案件有什麼關聯呢,無論如何,他殺人了。”
孟浪道:“我知道我講的這些不是法言法語,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法律跟人情毫無關係,隻是冷冰冰的法條,即使把杜雪寧判死刑了,又會起到什麼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呢?刑法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特殊預防,把人給關起來,或者直接給槍斃,讓他以後沒法再犯罪,另一個是一般預防,震懾潛在的犯罪人不要犯罪,而這個案子,把杜雪寧槍斃了,的確能起到特殊預防的目的,但是一般預防呢?把他給殺了,就能防止別人殺死自己的母親嗎?殺母是違背人倫的,而像杜雪寧這種有一個智力不正常的母親是比較罕見的,你不殺了他,別人一般也不會出現殺死自己母親的情況,對於這種與家庭矛盾有關的犯罪,法院還是會從輕判處的。”
牛昭笑了說:“說不過你,不和你說了。”
孟浪笑著開著車子離開了。
兩星期之後,法院宣判,杜雪寧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判完後,鄭義紅給他打了電話,告訴他,法院的人告訴她,這個案子本來要判無期徒刑的,但是聽了他的辯護詞,覺得杜雪寧確實很可憐,法官的心一軟,就給他判了有期徒刑,他的遍布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