狌狌根本不用想,他看到林星的那一瞬間,就能知道林星所有的過去,他挺喜歡這個人的,也喜歡林淵這個名字,知道這個名字在人類寵物裏算是很好的了。
他本來以為自己會被叫二狗,狗蛋之類的呢。
林淵好啊,多好啊。
狌狌眼睛閃亮亮的點頭,看的林星也是心情大好。
重活一次,他對於人類越來越缺少那麼幾分信任,對於這隻狌狌卻付出了百分之八十的信任。
果然,動物就是比人類更讓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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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譚雅,在掛了林星的電話以後也沒什麼心情繼續玩樂了。
好東西,得是多麼好的東西呢,才會讓林星那家夥找上自己?
KTV包房裏,有人捧著牛肉麵不停的吸溜,看到譚雅出來了,連忙招呼:“雅姐,來吃啊?”
譚雅簡直沒眼看,擺了擺手:“你們吃,家裏拍賣行有點事,我過去看看。”
“今天消費記我賬上,月底一起結。”
她打了個招呼,拎起包就坐上駕駛座,啟動車子走了。
到了自家拍賣行,譚雅看了看之前隨手給林星發過去的地址,聊天記錄終止在林星的ok上,不禁失笑。
這家夥,看來是缺錢了,否則也不會眼巴巴的聯係她。
畢竟林星對自己這個前“兄弟”後“情敵”可是避之不及。
說起來都是老話了,以前不懂事,和林星一個院子裏長大的,後來林星家裏出了點事,搬了出去,好在學校還在一起,兩個人的感情倒是沒生分。
家裏指望她跟林星能在一起,林星家裏雖然敗了,但是也不是什麼破落戶,她們家又不看財力,對於這個青梅竹馬知根知底的,那是一萬個放心滿意。
然而,譚雅從小,跟林星那是一起打架逃學的“好兄弟”,戀愛?想屁吃。
哪怕譚雅後來試圖讓自己發現林星的閃光點,卻回回腦子裏都是林星撅著屁股掏鳥窩,撒尿和泥的囧樣。
雖然她家裏比較可惜,倒也沒強迫。
不過高中的時候,譚雅和林星的兄弟情就破滅了。
那時候高中,十六七歲的年紀,情竇初開,譚雅不知道怎麼著就發現軟妹子特別對胃口,但是她倒沒真下手,就是男友力特別強的在班級裏幫這個,保護那個。
結果不知道咋回事,大概是男友力MAX爆棚了,林星追了好久的女神,喜歡上了譚雅。
啊這……
雖然比較搞笑,但是林星還是義憤填膺的捏緊了拳頭,放下了老死不相往來的話。
後來長大了,倆人重歸於好,雖然覺得高中時代挺搞笑的,但還是有點尷尬,尤其是當年女神追著譚雅,成了譚雅的秘書以後。
這應該算是一個導火索,林星後麵多多少少有好感的女孩子,都會被他身邊的譚雅吸引走視線。
譚雅特無辜,然後被林星第N次老死不相往來糊一臉。
譚雅:怪我咯?
不過,林星這次主動上門,還真是讓譚雅足夠意外,她本來以為可能要再過兩三年,林星那個小氣鬼才會放下芥蒂呢。